陳滄江議員處理民眾陳情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金城報導。
點閱率:323
金門縣議員陳滄江接受金城鎮官裡艾姓和許姓兩位民眾陳情,指他們的土地早年被物資處佔用興建倉庫,雖已歸還土地及建屋,無法辦理土地分割,造成很大困擾。陳滄江昨會同財政局、物資處人員實地會勘後,他認為縣府有義務拆除地上物,恢復土地原貌歸還業主,才符合程序正義。
縣議員陳滄江昨天下午二時,會同財政局、物資處人員及土地業主,在官裡實地會勘早年被佔用興建倉庫的土地;艾姓和許姓兩位民眾表示,他們並不要求任何賠償,只要求拆屋還地。
金門物資處處長許明鴻表示,業主於89年陳情拆除還地,縣府是依法行政辦事,並在當年就已歸還土地及建物,無權再去拆除;若再編列經費拆除,存在著是否適法的問題。許明鴻說,但站在物資處立場,有民眾陳情願意出面處理;若縣府同意編列預算,物資處僱工拆除,問題就解決了。
縣議員陳滄江表示,這塊土地是私有土地,當年興建倉庫佔用到部份民地;當建物不使用後,應有義務拆除還地給業主;即使業主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不能因時效的問題,而不予處理,是不負責任作法。
陳滄江指出,若當年縣府不去佔用民地,就沒有今日的問題;因此,縣府有義務拆除地上物,還原土地原貌後歸還業主,才符合程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