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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文化獎25日止受理推薦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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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屆行政院文化獎,受理推薦日期到七月二十五日止,相關推薦提名規定及書表,可向文建會索取或至網站下載,網址為http://www.cca.gov.tw/。
 行政院文化獎是國家最高的文化榮譽獎項,屬於對個人的終身成就獎。有關文化的範疇,含括文學、電影/影像、美術、工藝、建築、博物館、文化資產、音樂、戲劇/戲曲、舞蹈、歷史、地理、民族人類、社區營造、宗教民俗、族群生活、文化景觀、文化觀光、文化創意產業等。
 該獎項自民國六十九年起實施至今,已辦理三十屆,每年舉辦一次,本(一百)年度是第三十一次舉辦。從舉辦至今共有六十四位國、內外文化人士獲此殊榮。依得獎人專長分類,包括:文學、宗教、哲學、教育、美術、傳統戲曲、舞蹈、音樂及影像等領域。
 凡是對我國文化的維護與發揚有特殊貢獻的人士,均可經由國內、外文化學術機關首長(含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及經政府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財團法人研究機構負責人)具名書面推薦,最後經評議小組審議通過後報行政院核定,過程嚴謹審慎。受獎人除可獲頒文化獎章及獎金外,同時將由文建會規劃為期一年之推廣活動,以表彰其在文化領域之成就與貢獻。
 該獎項自即日起至一百年七月二十五日止受理推薦,合於條件者,請備齊相關表件,經由上述單位或機關首長具名書面推薦,逕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之1號6樓,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第二處劉維真小姐收,電話(02)2343-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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