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就業歧視社局修訂申訴書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點閱率:500

金門縣政府一百年度就業歧視暨性別工作平等第一次委員會議昨召開,會中,討論通過金門縣政府社會局提案,修訂「金門縣政府就業歧視暨性別工作平等申訴書」,以因應就業服務法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三日修訂第五條,增列年齡、出生地、性傾向等就業歧視項目,爰於原申訴書申訴違反事項增列就業歧視項目,另增列是否同意向縣府就業歧視暨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提出申訴、糾正措施、勸導情形,以利完整紀錄相關處理情形。
會議昨日上午十時三十分起,在縣政府第二會議室舉行,由社會局長方天吉主持,委員李再杭、翁伸金、陳麗圓、王秀英、胡巧欣、李錫盛與會參加。
會中,委員並針對身心障礙者晉用、金門大學學生在外打工時薪問題,以及下次會議召開,邀請金門就業服務站、縣府建設局工商課派員與會參加,提出關心與討論。社會局指出,身心障礙者晉用公部門大致都已上軌道,有關金門大學學生在外打工時薪問題,經針對業者進行檢查、輔導、規勸,已經有效導正了。
社會局指出,為加強一般勞工和民眾對就業歧視的認識,消弭職場就業歧視,持續主動查察平面媒體涉嫌違反就業歧視禁止項目的招募求職廣告,發現招募廣告中違反「限年齡」、「限性別」、「限未婚」等就業歧視文字情事,即發函要求予以改善,經近年來宣導,已有明顯成效,本(一百)年度僅一件徵才廣告涉違反就業歧視(九十八年度二十一件、九十九年度一件)。
社會局並指出,就業歧視申訴流程,並於金門縣政府網站社會局便民服務區供民眾瀏覽下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