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繳單位國稅局將檢查
國稅局將展開「加強扣繳單位檢查」作業,金門稽徵所提醒各扣繳單位,如發現一時疏忽而發生違反稅法規定情事,扣繳單位自行補扣、補繳稅款及申報,以免被罰。
金門稽徵所表示,自即日起將執行財政部100年度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展開今年度「加強扣繳單位檢查」作業,該所提醒各扣繳單位,如發現一時疏忽而發生違反稅法規定情事,凡是未經檢舉或尚未開始調查的案件,扣繳單位自行補扣、補繳稅款及申報、填發扣(免)繳憑單者,得適用相關減免處罰之規定。
金門稽徵所指出,各級機關、團體、營利事業、執行業務事務所等均為本年度扣繳檢查選案對象,各扣繳單位於給付納稅義務人屬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之各類所得時,除因符合同法第4條各款規定免納所得稅者外,應由扣繳義務人依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或「薪資所得扣繳辦法」按所得人身分及所得類別扣取所得稅款,並依同法第92條規定辦理扣繳稅款之繳納及扣繳憑單之申報。
金門稽徵所說,至於給付屬應扣繳稅款之所得,因未達起扣點,及給付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0類之其他所得,因不屬規定之扣繳範圍,而未經扣繳稅款者,應依法列單申報,並將免扣繳憑單填發納稅義務人;為免扣繳義務人因違反扣報繳規定而遭致處罰及維護扣繳單位之形象,各單位扣繳義務人應確實配合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