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升官等考試11/12登場
考試院院會經通過,一百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一百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訂於一百年十一月十二日至十一月十四日舉行,各分簡任升官等及薦任升官等二等別。其中簡任升官等考試於十一月十二日至十一月十四日,在臺北考區舉行筆試及口試;薦任升官等考試則於十一月十二日至十一月十三日,在臺北、臺中、高雄三考區舉行筆試。
根據考試院表示,公務人員簡任升官等考試設九十五類科、薦任升官等考試設九十四類科,共計一百八十九類科;關務人員簡任升官等考試設二類別、薦任升官等考試設二類別,共計四類別。此外,這二項考試錄取人數上限,由典試委員會依各等級各類科(別)(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含各類別列有選試科目)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三十三擇優錄取,計算錄取人數遇小數點時,採整數予以進位錄取。考試總成績未達五十分,或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特定科目未達規定最低分數者,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