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許可拾物不昧
金門高職學生拾獲數位照相機交由金城警分局金寧分駐所,經由警方積極訪查,查出失主後物歸原主,許可同學路不拾遺,義行可風,受到員警的稱許。
金城警分局指出,現就讀於金門高職學生許可於日昨下午與母親共乘機車欲返家時,行經榜林圓環,發現前面的機車騎士掉落物品,經撿拾後,原來是一部新的數位照相機〈價值新台幣約5000元〉;當下許同學與母親馬上加速從後追趕掉落數位照相機的失主,可惜未能追上,於是,許同學與媽媽即將拾得物送交金寧分駐所,由巡佐黃國榮受理。
金寧分駐所巡邏員警劉燈進進一步檢視相機內之相片資料,發現內有一張小男孩相片,背景資料為汽車保養廠。劉燈進隨即驅車至轄區各個汽車保養廠訪查失主,在訪查10多間保養廠後,終於在安美村西堡一家汽車保養廠內尋得數位照相機的失主蔡先生,而失主尚未察覺有遺失相機的事。
蔡先生對於警方主動將民眾遺失之物,熱心找到失主的作為,深表感謝;而對於拾得照相機後不占為己有之金門高職學生許可,更是讚譽有加。
金城警分局分局長陳春周表示,民眾的小事,就是警察的大事。對於金寧分駐所員警為民服務的表現,將於聯合勤教時公開表揚。另對於拾金不昧之金門高職學生許可之義行,將行文至該就讀學校,由學校老師們於公開場合予以表揚,作為同學間之楷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