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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中前文教區用地鄉公所力爭變更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加泰/烈嶼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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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政府建設局昨日到烈嶼說明變更烈嶼國中前區域土地的細部計畫內容,鄉長洪成發和村民代表期望該案儘速付諸實現,帶動該區域的建設和發展。(許加泰攝)

縣政府建設局昨日到烈嶼說明變更烈嶼國中前區域土地的細部計畫內容,鄉長洪成發和村民代表期望該案儘速付諸實現,帶動該區域的建設和發展。(許加泰攝)

金門縣政府建設局昨日到烈嶼說明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烈嶼鄉公所附近之原烈嶼國中用地、文教區、部分自然村專用區及農業區等變更案)細部計畫擬定內容,聽取鄉公所和鄉民的意見。烈嶼鄉長洪成發表示,該案已經推動六年多,地方民意期望趕快獲得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的審查通過,整體變更規劃該區域為商業區、住宅社區、教育休閒中心、以及行政中心,型塑為烈嶼鄉主要發展核心。
烈嶼國中前側16.58大面積的區域土地,於民國85年劃設為文教區,多年來,限制該區域的建設,無法發展,村民也無法在自家土地興建房舍,造成民怨,期望該區域能做變更,做整體的開發建設。洪成發從擔任議員任內,積極推動該區域的變更案,接任鄉長一職,更加緊努力的協調、溝通,結合縣政府一起努力向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爭取該案的付諸實現。洪成發很重視該案,昨日和村民代表林自生、林國棟、林德續、林致謀、林加宗、林水建等人,聽取縣府建設局課長王垣坤、地政局課長蔡明義的說明,也提出意見。
 建設局說明該案的規劃構想,烈嶼國中及周邊土地規劃為學校用地;規劃一條園道與次要道路與周圍道路系統相結合;商業地帶從八達樓子連接鄉公所至園道南端側;配合體育館與圖書館現況劃設為相關用地;其餘規劃為住宅社區,並於細計時配設區內公共設施用地;以及訂定可行開發方式,符合地主需求與公平正義原則。
 洪成發說,鄉公所與烈嶼國中之間土地,於85年被劃設為文教區,迄今15年無使用計畫,造成該區域無法發展,且全鄉無整體規劃住宅區,難吸引人口定居,人民陳情眾多。
洪成發強調,鄉公所和地方民意站在同一立場,支持該文教區的變更案,期望結合縣政府的力量,加快腳步催生該區域做整體規劃變更為功能完善之住宅社區、帶動商業活動的商業區、以及教育休閒中心、行政中心,成為烈嶼鄉主要的核心地帶,來符合地方民眾的期待和需求。
林自生代表居民感謝洪成發不遺餘力來爭取該案的「過關」,他說,當年的錯誤規劃政策,劃設一大片的區域土地,阻礙了該區域的建設,民眾還抱怨該區域土地還不能用來辦理農保等證明,也不能申請興建農舍,還不如農業用地的價值。
林自生說,地方民眾對於縣府提出的該案,和鄉公所一樣的樂觀其成,但對於細部計畫案的內容還有些意見,包括,商業地帶規劃的區域範圍太小,建議商業帶還要增加西路至西方這一側的商業區域,以延伸東林市街的商業地帶。
林自生表示,縣長李沃士拜訪地方父老,也表達支持該案的立場,他希望結合縣政府和鄉公所等公務部門的力量和爭取,讓該案順利的實現,來帶動該區域的建設發展,所規劃的精質住宅社區,也會解決很多鄉親住的需求,還能塑造成標竿優質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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