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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電視產品須具數位接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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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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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促進數位無線電視傳播發展,提昇高畫質電視節目品質,加速高畫質數位電視普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配合行政院推動「101臺灣高畫質數位電視元年」政策,將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對於新申請之電視機及無線電視機上盒商品應具備高畫質數位電視(High Definition Television, HDTV)接收功能,即該類商品須符合高畫質數位電視(HDTV)與標準畫質數位電視(Standard Definition Television, SDTV)等兩項數位接收功能檢驗。
 根據標準檢驗局表示,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所有尺寸之電視機及無線電視機上盒商品均已實施數位接收功能測試,現行依產品所具備之數位接收功能辦理測試,如產品僅具SDTV接收功能時,則執行SDTV接收功能測試;如產品具HDTV接收功能時,除執行HDTV接收功能測試外,並要求須符合SDTV接收功能測試。但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新申請之電視機及無線電視機上盒商品,須具備HDTV及SDTV兩種數位接收功能。也就是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標準檢驗局不再受理僅具有SDTV一種數位接收功能之電視機及無線電視機上盒商品之新申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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