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公有地縣府將在台金兩地分別舉行招商說明會
為增加金門縣公有土地及設施之活化再利用,並提昇金門縣觀光與經濟發展效益,金門縣政府規劃以促參法第42條辦理「金門縣中山林段產業專用區BOT案」,及以促參法第46條辦理「徵求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投資金門縣生態渡假休閒園區BOT案」兩案之招商作業。
金門縣政府特於9月23日上午10時台北福華飯店CR-405室及9月24日上午10時金門縣政府第一會議室召開兩案之招商說明會,歡迎有興趣的投資人踴躍參與。
縣府指出,「金門縣中山林段產業專用區BOT案」基地位於尚義機場附近金寧鄉中山林段145地號等18筆土地,面積約18.5公頃,目前已完成可行性評估、先期規劃及招商文件等招商前置作業,規劃提供業者含有購物、休閒、文化、娛樂、飲食、零售、觀光醫療、展示及會議中心、事務所、銀行、商務中心及旅館等使用多功能園區。
縣府表示,「徵求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投資金門縣生態渡假休閒園區BOT案」基地位於金沙鎮鵲山段403地號上預分割之土地為4.5公頃,使用分區為風景區,目前為苗圃用地,政策方向以villa為主之休閒住宿設施,另可包含其他住宿設施、餐廳、俱樂部等遊憩設施。
金門縣政府希冀結合民間專業經營團隊提供優質服務及資產管理,將金門所在東南亞地理樞紐之優勢,透過民間開發計畫達到觀光及產業之綜效。鑑此,金門縣政府將於9月23日上午10時台北福華飯店CR-405室及9月24日上午10時金門縣政府第一會議室召開兩案之招商說明會,歡迎有興趣的投資人踴躍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