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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告現值說明會五日登場

發布日期:
記者: 李金鎗/金寧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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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民眾瞭解101年度公告土地現值作業情形,金門縣政府地政局將於十月五日至七日巡迴各鄉鎮辦理說明會,歡迎地區民眾踴躍參加,希望透過地價作業公開說明與民眾達到雙向溝通的目標,也能事先了解民眾意見,作為地價業務改進的參考。
 地政局指出,過去民眾無法瞭解政府每年公告土地現值查估作業及評議過程,致誤解地價評議未透明化,對評定之地價產生質疑,為促使地價評議作業公開化、透明化,內政部訂頒「地價評議委員會暨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會議作業規範」乙種,該作業規範中規定地政機關於地價評議前,應先舉行公開說明會,說明地價調查、區段劃分、地價估計作業情形及最近1期地價動態情況,並聽取民眾反映意見,使地價評議作業公平合理。
 地政局表示,為掌握地區最近一年地價動態情況,並廣納民眾意見予以彙整處理作成報告,俾提送金門縣「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作為評議之參考,遂舉辦公開說明會。說明會時間為:金寧鄉於十月五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假金門縣地政局會議室;金城鎮十月五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金城鎮公所會議室;金湖鎮十月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於金湖鎮公所會議室;金沙鎮十月六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金沙鎮公所會議室;烈嶼鄉在十月七日上午十時假烈嶼鄉公所會議室,地政局相關主管將到場出席聽取民眾建言,充分溝通說明,以增共識。
地政局進一步表示,公告土地現值是縣市政府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調查轄區內土地的地價動態,繪製地價區段圖並估計區段地價後,提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據以編製土地現值表,於每年一月一日公告之地價,公告土地現值之作用包括:做為土地移轉及設定典權時,土地所有權人申報移轉現值之參考;課徵土地增值稅時,做為主管稽徵機關審核土地增值稅最低標準之參考;做為政府徵收私有土地時,補償地價之標準:做為政府實施照價收買土地時,給付地價之標準;做為公有土地有償撥用時,計算土地價值之標準;做為課徵遺產稅、贈與稅時,計算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標準;做為公地出售價格計算加成之標準;做為金融機關辦理土地抵押放款及民間私權行為估價之參考。
地政局也說明公告土地現值與土地增值稅關係,該局指出,一般認為公告土地現值調高,會增加土地所有權人土地增值稅之負擔,但實際上,土地增值稅僅是因為土地移轉或設定典權而課取因社會經濟發達所帶來之自然漲價,並不損及土地所有權人既有利益,且目前土地增值稅稅率最高僅為百分之四十,持有土地年限久者亦得享有減徵,並非百分之百完全歸公,因此,公告土地現值調整不致影響土地所有權人合法權益。地政局籲請鄉親踴躍參加,提供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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