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堤路停車場廢棄車勘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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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鎗/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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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鎮公所昨日辦理金城北堤路疑似廢棄車輛現場勘查認定及會報作業。(李金鎗攝)
金城鎮代表郭永隆日前在代表會召開臨時會中,建議金城北堤路停車場佔用公有車位之廢棄車輛應儘速移置,金城鎮公所昨日辦理金城北堤路疑似廢棄車輛現場勘查認定及會報作業,經相關單位會勘結果,裁示廢棄車輛由警察機關協助查明車輛所有人並副本交通旅遊局,請交旅局通知公告車輛所有人(七日內)移置,仍無人清理者,由環保局先行拖吊移置至指定場所存放。
鎮公所這項北堤路疑似廢棄車輛現場勘查認定於昨日下午三時舉行,由公所主任秘書黃耿銘主持,鎮代表郭永隆、東門里長蔡祥坤及交旅局、警察所、公所環保課等單位承辦人到場會勘,經現場勘查認定有牌廢棄車輛有七輛、無牌廢棄車輛有四輛,將行文相關單位會同協調處理。
環保局表示,廢棄車輛佔用公有車位或棄置於路旁,除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外並影響用路人權益,將持續加強執行占用公有車位停車格或路旁廢棄車輛巡查、移置,並請民眾配合回收政策,不要任意將廢棄車輛棄置於道路上或占用公有車位,期能徹底處理及解決廢棄車輛占用道路所衍生的種種困擾。廢棄車輛由環保局主動巡查並受理民眾檢舉,經派員現場勘查認定後,張貼通知於車體明顯處,廢棄車輛張貼通知後,警察局應查明廢棄車輛所有人,以書面通知其限期清理或至指定場所認領,經張貼日起七日仍無人清理或認領者,由該局先行移置至指定場所存放,經公告一個月後無人認領者,依廢棄物清除。
警方呼籲有牌廢棄車輛車主應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報停、繳銷、註銷或報廢牌照手續,使用牌照稅即可按日計算到異動登記前一日止。如果車主未辦妥上述手續,使用牌照稅仍然會繼續開徵,直到車主辦妥相關手續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