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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人尋仇隨車帶上刀械男子被移法辦

發布日期:
記者: 張建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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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分局警察查獲張姓男子為了防人尋仇,在車上載有手杖刀、木棒兩支、鐵棍,違反了「槍砲彈藥刀械管理條例」及「社會秩序維護法」。(金湖分局提供)

金湖分局警察查獲張姓男子為了防人尋仇,在車上載有手杖刀、木棒兩支、鐵棍,違反了「槍砲彈藥刀械管理條例」及「社會秩序維護法」。(金湖分局提供)

一加二加三,六根器械載車上,明目「張」膽;刀和棍和棒,三種傢伙在身旁,觸犯法律!日前,有一個張姓男子把車停在路口,影響交通;警察對他進行臨檢,竟查到他車上藏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條例」的武器。
根據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的說明,上個月下旬某一個夜晚,警方在黃海路及復興路口執行酒駕取締,看到有人(張姓男子)把自小客停在路口,明顯妨礙了交通,便前往臨檢;駕駛人返回車內拿取證件時,被警方發現在駕駛座旁有可疑物品。
在張姓男子同意下,警察在他的車子中進行搜索,發現了手杖刀一把、木棒兩支、鐵棍三支;於是便請張姓男子及車內乘客到勤務所製作筆錄。經偵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條例」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本案移送金門地檢署。
據警方調查,張嫌因為與人結怨,害怕被報復尋仇,所以隨身攜帶刀械等危險物品;這種違法行為,卻成了地方治安上的不定時炸彈。
金湖分局長石進智表示,員警主動、積極的作為,成功消除了可能一觸即發的危安狀況。警方除了將會持續追查張嫌是否涉及其他刑案之外,還將積極杜絕不法,為民眾營造免於恐懼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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