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建設補助計畫總檢討陳麗香勉集思廣益拚未來
歷年金門縣離島建設基金補助金額,從九十年度至九十九年度總計為新台幣六十四億元。平均執行率為百分之七十三點八七。
行政院經建會昨日就辦理「離島建設補助計畫執行成效總檢討及未來推動方向」案金門座談會,聽取金門縣各執行機關單位就計畫執行遭遇的問題與建議,以作為未來推動參考。
座談會昨日上午十時起,在金門縣政府第一會議室召開,由行政院文建會處長陳麗香主持,內政部專門委員王雪玉及經建會、農委會、體委會、環保署、交通部等中央部會官員代表,以及國立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劉可強、國立金門大學閩南文化研究所所長江柏煒及金門縣各執行機關單位代表與會。
金門縣政府主任秘書盧志輝致詞強調,離島建設基金執行已有將近十年歷史,在十年三百億額度執行,僅剩下七、八十億左右,對未來推動勢必要有所檢討,感謝中央在經費上的挹注,和各機關的配合執行落實。
文建會處長陳麗香則對金門縣執行離島建設基金補助,平均執行率為百分之七十三點八七,有很多建設成果展現,縣府對維護管理付出很多努力,讓硬體內涵更充實,並期以有限的離島建設基金,朝發揮最大效用持續努力。
根據經建會委託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就「離島建設補助計畫執行成效總檢討及未來推動方向」案執行,指出「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六條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由中央設置離島建設基金,並自九十年起由國庫分十年編列三百億元撥補,俾辦理離島開發建設計畫之補助、貸款及投資項目等。
而九十九年底基金額度三百億元已全數撥足,一百年起將不再撥補,離島基金資源更為有限,且歷年離島建設補助計畫主要由地方政府負責執行,受限離島環境影響及人員異動等因素,整體預算執行率未盡理想。為進行離島建設基金總檢討,將系統彙整分析歷年(九十至九十九年)補助計畫,檢視其執行成果與效益,檢討現行推動及管考機制,並研提未來推動策略與政策建議,以作為政府推動離島政策之參考。
而歷年金門縣離島建設基金補助金額方面,九十年度為十四億元、九十一年度為八點八億元、九十二年度為八點五億元、九十三年度為九億元、九十四年度為九點六億元、九十五年度為二點二億元、九十六年度為二點三億元、九十七年度為三億元、九十八、九十九年度均為三點一億元,總計為六十四億元。
至於金門縣離島建設基金各類別補助比例,九十至九十四年,在基礎建設占百分之五十九點零七;在水資源及能源開發占百分之十一點零六;在地方特殊產業之輔導占百分之十一點七九;在生態保育、環境維護占百分之六點零八;在交通費用占百分之一點九六;在歷史文化保存占百分之三點七九;在緊急醫療救護占百分之二點六八;其它占百分之三點五八。
而九十五年至九十九年,在基礎建設占百分之二十點二一;在水資源及能源開發占百分之八點二四;在地方特殊產業之輔導占百分之二十三點八七;在生態保育、環境維護占百分之十點四;在交通費用占百分之九點六七;在歷史文化保存占百分之十四點一;在緊急醫療救護占百分之七點二二;其它占百分之六點二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