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光天使點燈計畫受理績優推薦
一項教育部主辦,桃園縣政府家庭教育中心承辦的一百年辦理「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績優團體暨個人表揚,即日起受理推薦,金門縣政府教育局和金門縣家庭教育中心將於十七日進行初審,歡迎據點學校踴躍推薦績優團體暨個人參與評審,若經推薦通過複審後,獲得入圍決審結果名單,將由承辦單位報請教育部核定辦理表揚,為金門爭光。
協辦單位金門縣政府教育局和金門縣家庭教育中心表示,今年「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績優團體暨個人表揚受理推薦對象分為三大類:
一、績優夜光天使團體獎:97學年度至一百學年度間累積達三學年之辦理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且表現優良之據點學校,並持續辦理相關親子互動或家長參與之學習成長活動。二、績優夜光天使個人獎:97學年度至一百學年度間累積達三學年參與辦理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之縣市政府行政人員、學校行政人員、講師、臨時人力及志工(計五項甄選組別)。三、最佳成長獎(此獎項請由辦理累積達三學年之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據點學校推薦):(一)監護人:凡參與夜光天使點燈專案之據點學童監護人,積極參加據點所辦理親子互動課程,且其教養態度、親子及親師關係等行為有明顯且具體改善情形,足為他人表率者。(二)學生:凡參與夜光天使點燈專案之據點學童,其學習或生活態度、同儕關係及家人互動等行為有明顯且具體改善情形,足為他人表率者。
另,「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績優團體暨個人表揚獎項:經甄選出夜光天使團體獎、績優(奉獻)夜光天使行政人員、講師、臨時人力及志工獎,得獎單位、個人將於表揚典禮中公開表揚,並由教育部致贈獎座(牌)一座。(一)獲績優夜光天使團體獎,另致贈獎勵金新臺幣五萬元(獎勵金限運用於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相關業務範疇)。(二)獲績優夜光天使個人獎,其中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及學校行政人員及正式教師者,由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記功乙次。另講師、志工、臨時人力、監護人及學生者,致贈獎勵金新臺幣一萬元(獎勵金之發給以非軍公教人員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