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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鄉代會圓滿落幕代表提案厚植建設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加泰/烈嶼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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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鄉民代表會第十屆第三次定期大會圓滿落幕,鄉代會主席洪若珊、副主席蔡金爵及鄉民代表提出多項建議案,鄉長洪成發也回應問題,表示屬於鄉公所權責範圍的問題,會要求團隊做檢討處理,非業務權責的問題也會向相關單位做反映。
鄉代會主席洪若珊建請鄉公所協調金門縣公共車船管理處,加開夜間09:30九宮至水頭,10:00水頭至九宮航行之定期航班,以嘉惠離島居民。洪若珊指出,烈嶼地區鄉親在大金門上班或看診,夜間來往非常頻繁,但因班船夜航時間僅到九時,造成鄉親極大之不便。浯江輪渡有限公司原開航夜間09:30九宮至水頭,10:00水頭至九宮航行之班船,來往兩地的鄉親均稱便利,冬季時,可配合夜間天氣狀況,做適當之調整。
副主席蔡金爵提出的建議案,包括:(一)建請鄉公所爭取經費,整建東林綜合運動場「400公尺田徑」標準跑道,以恢復烈嶼鄉辦理運動會案。(二)建請協調有關機關,優先整治「西方、西吳、下田、雙口、東坑、湖井頭」污水工程案。(三)建請鄉公所儘速爭取建造新「渡輪」以做為金烈水道通勤交通船案。蔡金爵指出,烈嶼鄉是離島中的離島,對外交通出入都依靠渡輪,現役太武輪、浯江輪已經近溢齡,機械老化經常故障。金門大橋至今沒有實際動工,橋歸橋,路歸路,港歸港,新建「渡輪」還是很重要,因為是烈嶼島唯一的聯外通道的重要運輸工具,搭乘交通船來烈嶼的人流量,每年已經超過百萬人次,勢必汰舊換新,建造新船。(四)建請將西方社區「60間老舊商店做拉皮整修」以發展觀光特色,重新活化商業規畫案。
林長耕提出的建議案,包括:(一)建請鄉公所協調有關機關,研議檢討修正烈嶼地區都市計畫案。(二)建請鄉公所爭取經費,針對已完成污水管線埋設村莊,優先列入鄉村整建案。(三)建請鄉公所協調有關機關,針對東林綜合運動場之土地取得,能用民眾比較能接受之「以地易地」方式取得。林長耕指出,烈嶼綜合運動場土地於民國75年戰地政務時期,由鄉民無償提供土地借用至今已25年,軍管時期結束後由鄉公所接管至今,運動場是拆是建始終無法解決。他說,要民眾放棄祖遺的土地,在現今老一輩的觀念還是無法割捨,如果要以徵收或價購的方式取得土地,恐會造成鄉親的抗議,為能儘速完成東林綜合運動場的規劃整建,建請鄉公所協調有關機關,研議「以地易地」方式,辦理土地的取得使用。
方水萬提出的建議案,包括:(一)地區污水管線埋設完成後,請鄉公所協調有關機關,責成承商儘速完成道路封層,回復地面原貌,以維環境整潔及行車安全。(二)后頭社區污水池設置於村莊入口處,排放水直接流入農田排水溝內,影響農民灌溉權益,建請鄉公所協調有關機關,檢討現行污水池埋設位置,以消除鄉親的疑慮。
洪鴻斌提出的建議案,包括:(一)建請鄉公所針對該鄉境內三大主要道路(八青路、九井路、湖埔路)等使用權、所有權做先期規劃檢討案。洪鴻斌指出,地區土地均是民眾祖遺產業,戰地政務時期土地被無償使用做為道路用地,現今雖成為既成道路,但應本於法令給予土地所有人該有的權利,政府不應無償佔有。(二)建請鄉公所研議將轄區內所有路燈於一定高度,加裝廣告圈(鐵圈或塑膠圈不等),並分路段提供需要者承租,除可淨化空間,並可增加鄉庫財源收入。(三)建請鄉公所協調縣府都計課,針對青岐自然村之建地、農、旱地,先行做整體規劃案。(四)建請鄉公所爭取經費,規劃整建清遠湖週邊環境,以提供村民休閒活動的場所。(五)建請鄉公所協調軍方,針對軍人公墓研議朝忠烈祠或納骨塔方式辦理,其餘用地應加強美化成公園化,以維觀瞻。
 吳福全提出的建議案,包括:(一)建請鄉公所爭取經費,整建東林7-11附近安康診所前零星工程案。(二)建請鄉公所爭取經費,整修上庫社區吳添成住宅後方擋土牆案。(三)建請鄉公所爭取睦鄰經費,整修上林往龜山濱海大道上陵水湖畔萬神爺宮金爐案。吳福全指出,地區軍方於龜山執行未爆彈引爆銷毀工程,萬神爺宮距離龜山引爆點只距幾百公尺遠,因引爆未爆彈震動造成萬神爺宮金爐嚴重龜裂,他建請鄉公所爭取睦鄰經費,協助完成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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