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召開都計委員會議
金門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53次委員會議昨天召開,由縣長李沃士主持,經與會出席人員,針對提會確認案件討論後,除第二案照案通過外,第一案決議由提案單位依審議意見修正後提下次委員會確認無誤後,再陳轉內政部審議;第三案及第四案退請提案單位重新評估、變更後再提會審議。
此次都計委員會議於昨天下午二時,假縣府第一會議室舉行,由李縣長主持,副縣長吳友欽、參議李增財,以及都計委員、專家學者、熱心公益人士及各鄉鎮公所人員參加,提會確認案件有四件。
經過審議之後,第一案:變更金門縣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二次專案通盤檢討)案,決議請提案單位依下列事項修正後提下次委員會確認無誤後,再陳轉內政部審議:(一)、變更理由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內之:「:::配合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將「配合」修正為「參酌」。(二)、第五點第二項文字:「:::須經軍方涉管單位同意者,不再此限:::。」刪除「者,不再此限」 等文字。(三)、第六點條文保留請提案單位蒐集各鄉鎮公所意見後,俟下次會議再行討論確定,另第三項:「:::縣(市)政府:::。」修正為「金門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後續條文文字內之「縣(市)政府」均修正為「本府」。(四)、第七點第一項文字:「:::之其他使用分區,:::。」刪除「其他使用分區」 等文字。(五)、第十一點第一項第(十六)款修正為:「倉儲設施。」(六)、第十三點「審議」文字重複,應予修正。(七)、第二十點旅館專用區之建蔽率修正為五○%及容積率修正為三○○%,刪除「建築物高度不得大於18公尺。」樓高限制之文字,文化產業專用區之建蔽率修正為五○%及容積率修正為二○○%。第二案為公告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金門大學附近地區)禁建說明書、圖,則照案通過。至於第三案及第四案:變更金門特定區(金城地區)細部計畫(部分機關用地、第三種住宅區為停車場用地暨配合調整第三期區段徵收範圍)案,審議後決議因變更區塊不完整,且涉及整體交通影響衝擊,退請提案單位重新評估,並與周邊所有權人協議整體考量適當調整變更內容後再提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