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特約解說員甄選招兵
金門縣政府為擴大民間力量參與公部門推動觀光業務,同時協助公務部門接待業務的專業解說服務,將辦理金門縣政府中文(含閩南語)觀光特約解說員甄選,並自即日起至12月12日在莒光樓受理報名。
這項解說員報名資格為年滿18歲以上,熱愛並認同金門,具服務、奉獻及負責精神且口齒清晰,表達能力佳者、有擔任義務解說之意願者。曾受金門縣內各機關或社團辦理以金門各項觀光資源為主題之中文解說訓練課程,時數累積達二百小時以上,領有結業證書者。或參加金門縣政府舉辦之「100年觀光解說員訓練」者(全課程缺課時數,逾五分之一以上者,視為無資格)。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0年12月12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晚間8時30分。地點在莒光樓(洽詢電話082-325632) 報名應備妥證件包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近三個月內二吋正面照片1張、以金門各項觀光資源為主題之中文解說訓練課程結業證書正本(驗畢退還)及影本乙份,報名可親自或委託他人代為報名。
由於解說員的重點工作為接待服務,故測驗採口試方式進行,口試題目及配分為:自我介紹(姓名及個人特色或在解說領域的專長等)3分鐘,自我介紹10%、服裝儀容10%;自選題1題(個人自由選擇擅長主題解說,但內容須以金門觀光解說資源及景點導覽為主)7分鐘,解說技巧、專業知識、語言表達35%;抽籤題2題10分鐘(每題5分鐘) A型1題:以現有地區觀光資源及景點導覽為主,B型1題:以實際解說、帶隊時,可能會遇到的現況為題目,解說技巧、專業知識、語言表達35%、臨場反應10%。
參加甄選人員於抽定題目後計有20分鐘進行測驗;抽籤題目與自選題目重疊時,則重新抽定題目後進行解說。各參加甄選人之優劣考評,由甄選委員會擔任甄選工作評分,並以該甄選委員會之決議為錄取與否決定。
甄選時間預定在100年12月15日,甄選地點另行通知,經甄試委員會錄取之人員,得成為縣府觀光特約解說員,依「金門縣政府觀光特約解說員管理規定」接受縣府交通旅遊局調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