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環境教育各校展開評鑑
環教評鑑的目的是為了落實執行《環境基本法》第九條。(張建騰攝)
「金門縣100學年度環境教育成果評鑑與輔導活動」正在進行,評鑑對象為全縣各國民中小學;目的在落實執行《環境基本法》第九條,並配合九年一貫課程七大議題-將環境教育融入各領域教學中。
《環境基本法》第九條的條文內容為:「各級政府應普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相關之教育及學習,加強宣導,以提升國民環境知識,建立環境保護觀念,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金門縣100學年度環境教育成果評鑑與輔導活動」的評鑑程序包括:自評、訪視、總評。評鑑活動總共要辦理三天-十二月十四日是第一天;十五日是第二天,今天(十六日)是第三天。
前天(十二月十四日)受評的學校包括:烈嶼國中、上岐國小、西口國小、卓環國小、古城國小、賢庵國小、金城國中、中正國小、金城幼稚園。
昨天(十二月十五日)受評的學校包括:何浦國小、述美國小、安瀾國小、金沙國中、金沙國小、多年國小、柏村國小、金湖國中、金湖國小、正義國小、開瑄國小。
今天將受評的學校包括:金鼎國小、金寧中小學、古寧國小、湖埔國小。
昨天受評的學校中,金沙國中利用太陽能發電,曾經賣電給台電累積達十四萬元;不過,審計單位對於學校賣電有意見,因此學校只好改變做法。
這次評鑑活動的召集人是金湖國中校長吳啟騰,他表示,評鑑活動背後有很重要的意義;藉由各校互評,各校可以互相學習優點。
根據金門縣100學年度環境教育成果評鑑與輔導活動實施計畫,總評的結果,績優學校將被推薦參加全國環保有功學校或國家永續教育獎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