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筏用汽油補貼1/1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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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張建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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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漁船筏用汽油補貼將自101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受理申請;金門縣的漁船筏船主在期間內,可向金門區漁會推廣課辦理。
根據金門區漁會的說明,漁船筏船主得申請補貼漁船筏使用汽油的資格必須為100年度出海至少30日,且達60小時以上者。
符合上述資格的金門縣漁船筏船主,必須於申請期限內,攜帶100年度進出港資料、漁業執照、船主郵局存摺影本、船主印章,並檢送漁船筏優惠補貼用油量表1份,於上班時間,向金門區漁會提出申請。
金門區漁會的地址為:金門縣金湖鎮新湖漁港1號;聯絡電話為:082-333626轉233。金門區漁會提醒漁民:逾期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