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明起調高為每月18780元
行政院勞委會表示,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每月基本工資將由現行一萬七千八百八十元調整為每月一萬八千七百八十元,每小時基本工資將由現行每小時九十八元調整為一百零三元。勞資雙方原約定之工資如有低於調整後之基本工資者,應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依法調整。
勞委會強調,事業單位應確實依相關規定辦理。如有違反基本工資規定者,勞工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各縣(市)勞工局或社會局(處)】或勞委會專線(0800-085151)申訴,將立即依法進行查處。違反者將處以新台幣二萬元以上,最高三十萬元之罰鍰;至短發之工資,仍應依法補足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