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力鑑定13至16日受理報名
臺閩地區一百零一年度自學進修高中畢業程度與身心障礙國民高職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因應「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修訂及一百零二年起調整考試時間,本項考試一百零一年舉辦二次;第一次三月份考試,自一百零一年一月十三日起至一月十六日止,分區免費受理報名,並定於三月四日舉辦考試一天,凡年滿二十歲(八十一年九月一日以前出生)或年滿十八歲(八十三年九月一日以前出生)曾於國民教育階段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與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國民均可報考。
考試簡章公布於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網站:http://www.tpde.edu.tw「為民服務窗口」,民眾可上網查閱。
為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與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依據「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全國分十區聯合辦理本項考試。
民眾參加考試五科成績各達六十分,即由各教育主管單位發給及格證書,證明其具有同級正規學校畢業程度同等資格。部分考試科目及格者,發給各該科目及格證明,之後報考本項考試時,得免考及格科目,並累計至全部科目及格時,發給及格證書。
本項高中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內容,是以現行高級中學一百學年度畢業班三個學年所使用的課程標準為範圍,除國文、英文、數學為必考科目外,自然學科含物理、化學、生物及生活科技,社會學科含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身心障礙國民高職學力鑑定考試科目除共同科目外,依其障礙別應試其專業科目,民眾可至各考區索取簡章。
本項考試報名及考試地點分別為:一、臺北市立華江高中,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213號。二、新北市立海山高中,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15號。三、高雄市英明國中,高雄市苓雅區英明路147號。四、國立金門高中,福建省金門縣金城鎮光前路94號。五、國立馬祖高中,福建省連江縣馬祖南竿鄉介壽村374號。六、國立桃園農工職校,桃園縣桃園市成功路2段144號。七、國立新竹女子高中,新竹市中華路2段270號。八、國立臺中高農職校,臺中市臺中路283號。九、國立嘉義女子高中,嘉義市垂楊路243號。十、國立臺南二中,台南市北區北門路2段12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