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展全民社福政府多項新措施上路
一百零一年度政府有哪些施政新措施,金門縣政府報乎你(妳)知。
在教育方面,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從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開始施行,幼稚園及托兒所將走入歷史,由提供二歲至入國小前幼兒接受教育及照顧服務的幼兒園取代,由教育部管理。
教育部表示,除了公立幼托園所將配合學年開學,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辦理改制外,其餘私立園所只要依規定備妥建築物公安檢查結果及立案許可證明文件資料,隨時都可至所在地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申請改制為幼兒園,並適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的條文規定,至於完成改制前的幼稚園及托兒所,則仍依原法令規定管理。
在社會福利方面,同步調漲勞保費與基本工資。一百零一年元旦起勞保費率調高至8.5%後,若以目前勞工平均投保薪資新台幣二萬八千六百五十元計算,每名勞工平均增加勞保費二十九元,雇主則要為每名勞工多付一百元保費。
另外,基本工資部分也將在明年元旦調高,基本工資調高為一萬八千七百八十元,打工族最低時薪從九十八元調高為一百零三元。
金門縣政府配合一百零一年行政院所定基本工資調高為一萬八千七百八十元,調整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扶助:每月發給基本工資一萬八千七百八十元之十分之一為一千八百七十八元。
而國民年金法部份條文修正於一百年六月二十九日修正公布,修法重點:擴大納保對象: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含勞保、軍保、公教保)老年給付之年資合計小於十五年,或領取的金額合計不到五十萬元者(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領取勞保的年資及金額不必列入計算),可納入國保。以上擴大納保對象之修正規定,追溯自九十七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在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方面,為協助養育兒童,強化家庭照顧功能,支持家庭選擇,建構完整零歲至二歲兒童照顧體系,營造有利生養環境,為兒童人口質量的提升奠基,內政部於一百零一年一月開辦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針對家庭育有二足歲以下兒童,其父母(或監護人)至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得依其家庭經濟狀況發放不同額度之育兒津貼,並推廣親職教育。補助金額: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五千元。中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四千元。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者:每名兒童每月補助二千五百元。
而因應兒童局開辦之育兒津貼與本縣照顧子女津貼補助性質相似,然金門縣僅針對「媽媽」照顧者予以補助,為求兩補助對象一致,金門縣亦修改是項補助計畫,將補助對象開放予「爸爸」照顧者,亦得申請本項津貼,以避免僅針對婦女為補助對象者,將家庭照顧子女責任女性化。
至於八大社福津貼經費調增方面,包括,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國民年金、原住民給付、低收入戶家庭生活補助、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金門縣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份起配合八大社福津貼經費調增核發相關福利津貼: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由一千二百元調增至一千七百元(增加五百元)。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未達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以下者,將從現行每月六千元調為七千二百元,未達二點五倍者,從現行每月三千元調為三千六百元,增幅皆為百分之二十。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部份,分低收(中度以上與輕度)、中低收(中度以上與輕度)。低收中度以上從每月七千元調為八千二百元、低收輕度從四千元調為四千七百元。中低收中度以上從四千元調為四千七百元、中低收輕度從三千元調為三千五百元。
低收入戶:第一款家庭生活補助:由六千五百元調增至七千六百元。(第三口以上五千零二十五元調增至五千九百元)。第二款家庭生活補助:由五千元調增至五千九百元。第二款及第三款兒童生活補助:由一千五百元調增至二千元。第二款及第三款高中(職)以上就學生活補助:由五千元調增至五千九百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