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出國觀光應先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點閱率:629
今年一月一日起,民國八十二年次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內政部籲請未服兵役役男在出國旅遊觀光前,應事先申請核准,以免造成困擾。
根據內政部役政署指出,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八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但近年來經常有已達役齡身分者,因為沒有辦理役男出境核准手續,以致在出國當天到了機場,遭境管人員擋駕,無法順利成行,導致出國旅遊計畫泡湯,造成遺憾。
內政部役政署表示,要出國短期旅遊的役男,可持護照、身分證及印章向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現就讀國內學校二十歲以上在學緩徵役男,也可以直接向移民署臨櫃申請,或以網路方式(https://nas.immigration.gov.tw/)申請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