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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小主任儲訓甄選受理報名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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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一百零一年度國民中小學現任主任儲訓甄選,報名時間為一百零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上班時間08:00-17:30)於金門縣政府府教育局受理收件,符合甄選資格有意參加甄選者,應檢同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他人代理。
金門縣政府為落實國民中小學主任儲備制度,期能使金門縣現任主任具備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具有優異教育專業素養及卓越領導才能之教育人員,因此辦理國民中小學現任主任儲訓。
 甄選資格:
 (一)國中主任:國民中學現職合格教師,實際服務滿五年,並符合下列資格者,得參加國民中學主任甄選;其兼任人事、主計或代理主任者,比照具有組長資格之規定計算:1、曾任組長二年或導師三年以上,成績優良。2、曾任組長一年導師二年以上,成績優良。3、曾調用或支援教育行政機關及所屬機構服務二年導師二年以上,成績優良。國民中學現職合格教師實際服務離島、特殊或偏遠地區滿三年,其間曾任組長一年或導師二年以上,成績優良者,得參加該地區國民中學主任甄選。具上列資格外,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第三十三條規定之情事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國小主任:國民小學現職合格教師,實際服務滿五年,並符合下列資格者,得參加國民小學主任甄選;其兼任人事、主計或代理主任者,比照具有組長資格之規定計算:1、曾任組長二年或導師三年以上,成績優良。2、曾任組長一年導師二年以上,成績優良。3、曾調用或支援教育行政機關及所屬機構服務二年導師二年以上,成績優良。國民小學現職合格教師實際服務離島、特殊或偏遠地區滿三年,其間曾任組長一年或導師二年以上,成績優良者,得參加該地區國民小學主任甄選。具上列資格外,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第三十三條規定之情事者,不得參加甄選。
 而參加人員九十九學年度任職金門縣各國民中小學之主任,符合上開資格者,皆可參加,任職主任之年資可以比照組長年資採計之。
報名方式,檢同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他人代理,如有特殊情形得以委託書委託他人報名,通訊報名一律不受理。報名時須繳交甄選儲訓資績積分審查表所有相關證明文件影印本乙份(經學校人事單位加蓋核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員職章)。積分審查之分數以當天送審資料為準,不得事後補件。報名地點:金門縣政府教育局(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TEL:325630)。
錄取名額方面,國中五名、國小九名。上列各組錄取名額為預定,若金門縣「一百零一年度國民中小學候用主任甄選儲訓」名額尚有餘額時,所留之名額得由【現任主任】備取人員依序補足。
 甄選筆試口試日期及地點(參加複試人員),訂於一百零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在金門縣政府第一、第二會議室舉行;參加人員請於當日上午八時前完成報到。
 至於儲訓時間與地點,錄取人員須接受六週儲訓。儲訓時間,國中預定於一百零一年四月三十日至六月八日(配合國家教育研究院所訂時程辦理)。國小預定於一百零一年六月十八日至七月二十七日(配合國家教育研究院所訂時程辦理)。儲訓地點,國中、國小均在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二號)。
 而未參加儲訓或儲訓成績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錄取人員經儲訓成績合格者,即完成主任儲訓資格,並得以參加金門縣儲備候用校長甄選之依據。而【現任主任】金門縣政府預定於五年內(自一百年至一百零四年止)補完成主任儲訓,未完成補儲訓者,不得參加候用校長遴選。各校已參加金門縣國中或國小候用校長儲訓並取得資格者,不用再參加相同階段之主任儲訓。經甄選錄取後,無故不參與儲訓研習,三年內不得再報名參加這項主任儲訓或候用主任儲訓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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