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人重傷潛逃警騎跨海緝捕歸案
縣民洪○達於98年9月間在金城鎮『興靈宮』前遭毆打致重傷昏迷案,主嫌林○財犯後拒談和解、賠償,且潛逃至台藏匿,縣警局派員跨海赴台追查,並與台省警方密切聯繫合作,將林姓主嫌緝獲帶回金門,並押解赴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歸案、接受司法審判,還給被害家屬一個公道。
縣警局昨日指出,該案緣起於縣議員林金量於去(100)年6月間,熱心關切烈嶼鄉洪姓民眾在98年9月13日晚間於金城鎮興靈宮前,遭民眾林○財酒後不明原因,嚴重毆打致昏迷不醒之重傷害案件,林嫌犯後態度不佳、無意與家屬談和解、賠償事宜,並潛逃至台藏匿、避不見面,希望該局全力緝兇歸案,以還給被害家屬一個公道、正義。
縣警局局長蔡蒼柏對於家屬心境感同身受,高度重視案件主嫌查緝歸案之重要性,並責由該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謝浚鋒組成專案小組,且列案管制,隨時督促查緝進度,期能於最短時間內將林嫌緝捕到案,以實現司法正義,還給地區民眾一個安全無虞的生活空間。
專案小組完成任務分工後即展開一連串對林嫌週遭親友、工作夥伴的查訪,並調閱相關資料分析研判,密集召開專案會議、嚴密掌控查緝進度、適時讓熱心的林議員及被害家屬瞭解查緝進度;因林嫌惡意規避查緝,專案小組曾數度赴台調查其周遭生活所需各項相關資料,均未能找到蛛絲馬跡,乃於100年8月、11月、12月間3度派遣偵查隊人員針對林嫌可能落腳之高雄、新竹、基隆、新店等地區做地毯式查訪,並根據相關人士所提供之林嫌最新動態、活動地點深入調查、輔以熱心人士之諮詢布建,再與林嫌最後落網地點—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建構綿密聯繫網絡、合作無間的打擊犯罪模式。
偵查人員於100年11月間前往新店分局偵查隊、碧潭派出所協調請託相關合作查捕事宜,嗣後並隨時保持聯繫、12月間並再度派員洽談相關細節,於新店山區廣布眼線、不眠不休地深入查訪,終於在今(101)年2月21日於新店山區順利將林嫌緝捕,並於2月22日押解回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歸案,林嫌因逃避司法審判遭法院通緝在案,且有逃亡之虞,經法院裁定羈押,靜待後續之審判程序。
林嫌於台北新店遭緝捕到案後,蔡蒼柏局長除了於第一時間聯繫林金量議員,並由林議員轉知洪姓被害家屬此一消息,告知其得依法定程序向加害人求償等事宜。
蔡蒼柏表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警方打擊犯罪無地域之分,全國性的合作模式均持續運作中,犯罪者逃得了一時,逃不了終身,犯罪就應面對司法審判,以還給大眾一個公平、正義的祥和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