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駭客騙錢新招不得不防
科技之發展日新月異,網路商業活動也隨之熱絡,相對的,透過網路詐騙金錢的案件,也日益增多。由於犯罪集團隱身於網路幕後,藉著網路科技的發達與普遍性,刻意規避警方查緝,透過網路蠱惑不特定人購買國際知名上市公司的股票行使詐騙,或侵入及竄改進出口貿易公司的電子郵件信箱資料後,發送電子郵件向該公司客戶誆稱已更換收款銀行帳戶,藉此從中攔截貨款,牟取不法利益。
縣警局刑警大隊指出,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已接獲2起投資購買股票遭受詐騙及4起遭侵入及竄改電子郵件信箱資料從中攔截貨款的案例,受害者包括國人、比利時籍、印度籍、沙烏地阿拉伯籍及波蘭籍等人。
其中,比利時籍R先生於99年3月間經由電腦網路投資購買國際企業I公司的股票,至5月間密集匯出3次共計約21萬8584.77美元到I公司指定設在臺灣的某銀行帳戶。7月間,I公司人員告知R先生的股票投資已獲利51萬7532美金,若要領到那筆獲利,必須要另外支付合計11萬9千112.80美元的美國聯邦稅及州稅。由於R先生沒有這麼多錢,I公司人員隨即告知R先生只要匯款2萬9千元美元就可取得該獲利的支票。R先生於是再將2萬9千美元匯到臺灣另一家銀行帳戶,R先生前後共匯出約24萬7千多美元,也如期取得那張51萬7532美元的支票,沒想到那張支票竟是偽造的!
另外波蘭籍A先生於99年6月間,也受到國際詐騙集團同樣的詐騙鼓吹購買另一家S公司股票的手法,於6月間就分2次匯出共約3萬3千多美元至臺灣S公司指定銀行帳戶。A先生和R先生2人共約被騙28萬多美元(約合新台幣840萬元)。
而國人陳先生、印度籍S先生、日本籍W先生及沙烏地阿拉伯籍S公司等受害人都是從事國際貿易進出口業務,客戶範圍涵蓋美洲、歐洲、大陸及俄羅斯。99年7月起,陳先生等受害人的個人及公司所使用與客戶間聯絡的電子郵件信箱使用者名稱資料遭到竄改,如將正確的原使用人之名稱simon11@xxxxx.xxx竄改成simon111@xxxxx.xxx,多加1個數字1後,偽裝成是陳先生等受害人發送郵件給客戶,誆稱已更換原收款的銀行帳戶,要客戶將所須支付給陳先生等受害人的款項分別匯到設在大陸及臺灣的指定銀行帳戶,從中攔截,詐騙貨款。經統計陳先生等受害人共約損失14萬5千美元(約合新台幣4佰35萬元)。
刑警大隊指出,這類智慧型犯罪的型態依附在電腦科技及網路的發達與便利性,層出不窮,由於網路犯罪並無國界,又可藉由電腦IP做為跳板,到處流竄,刻意規避警方查緝及增加警方追查電腦IP的時間及困難度,已經形成網路安全的隱憂。
也呼籲鄉親在使用網路交友、投資及聯繫重要事項時,務必小心謹慎,切勿輕信網路上引誘性的廣告,需要多次確認核對使用者相關資料,以免誤入陷阱,造成錢財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