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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水應紀念雙親獎助學金四月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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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代辦楊水應先生紀念其雙親楊篤江和張含英獎助學金,即將自四月一日起至四月十五日止受理申請,並以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專科、高中、高職,日夜間部金門籍低收入戶子女為限;申請者將應繳證件寄金門縣政府教育局「楊水應先生獎助學金委員會收」,以郵戳為憑,逾期將不予受理。
這項獎助學金由本縣鄉賢楊水應捐助新台幣八十萬元存入土地銀行,一百四十萬元存入信合社,每年孳息所得作為獎助學金,旨在鼓勵金門籍清寒子弟努力向上,並委託縣政府設立該項獎助學金及設立審查委員會,由縣政府教育局長、金門高中(職)校長及五所國中校長擔任委員,負責審查,並由教育局長擔任召集人。
楊水應先生紀念獎助學金每年分上、下兩學期申請,今學年度第二學期自四月一日起至四月十五日止受理申請,獎助學金之合格人數如超出限額時,則依申請人學業成績高低,決定優先順序。其名額分配為:(一)、研究生(含博、碩士)二名,每名新台幣一萬元。(二)、公私立大學五名,每名新台幣六千元。(三)、公私立專科三名,每名新台幣五千元。(四)、公私立高中(職)每學期六名(高中三名、高職三名,如其中一類名額有剩餘,由另一類合格人選中遞補,即高中(職)錄取六名),每名新台幣四千元。另,申請獎助學金最低條件:(一)、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二)、大專(含研究生)前學期操行成績七十五分以上,高中(職)須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若已完成銷過者不在此限)。申請獎助學金之學生應繳驗下列證件:(一)、申請書。(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三)、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四)、學生證影本(經入學註冊完畢,正反兩面)。(五)、前學期成績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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