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選石蚵美食店摸彩A好康
票選石蚵美食店摸彩A好康
為有效推廣金門優良石蚵,以美食連結觀光與傳統產業,金門縣水試所目前正推動「優良石蚵美食店家評選」活動,希望借重所有消費者的嘴,為金門找出最好的石蚵美食店家。最終甄選出的十家業者,將由縣府頒贈「金門縣優良石蚵美食店家」獎牌,給予輔導,並作為未來縣府推動石蚵文化觀光系列行銷活動及休閒漁業推廣、展售之優先邀請對象。水試所所長翁自保表示,金門石蚵養殖具悠久的文化歷史,而石蚵料理小吃,其店家遍佈全島,已成為地區美食之招牌,然因料理的方式與手藝不同,各有其風味與特色,饕客評價不一。翁自保說,為有效推廣行銷地區石蚵料理美食,指引觀光客能品嚐真正道地與美味的石蚵美食小吃,帶動石蚵產業之蓬勃發展,水試所特別規劃舉辦這項「金門優良石蚵美食店家票選活動」,透過評比票選機制,鼓勵店家研究料理出更美味與健康的石蚵料理小吃,也為觀光客及消費者推介提供值得信賴的優良石蚵美食店家,帶動旅遊觀光事業,提升經濟產值。翁自保說,該項票選活動已經展開,主要採明信片投票。為鼓勵民眾參與,凡寄送明信片投票者,可以參加兩次的幸運摸彩。第一次摸彩的收件時間從即日起至4月6日止,只要能在4月6日前寄達水試所者,都可參加4月7日在「石蚵小麥文化季」活動中的幸運摸彩。第二次摸彩截止時間為6月26日,郵戳為憑。摸彩時間則暫訂7月1日。
翁自保指出,民眾以明信片投票時,投票的對象(店家)必須是在金門地區開店業者(須具備餐飲業營業執照),可供應蚵仔煎、蚵仔麵線、蚵仔特色小吃等以金門在地石蚵為食材之料理,可提供消費者石蚵料理點餐之店家。民眾必須詳細填寫寄件人基本資料,並將心目中金門優良石蚵美食店家、菜色等,填寫在明信片背後(見下圖),寄至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2號,「金門縣水產試驗所-金門優良石蚵美食店家票選」收,需填寫的店家基本資料包含:(一)店家名稱。(二)店家地址。(三)店家電話。(四)菜色(需填寫以海蚵製作而成的料理,如蚵仔煎、蚵仔麵線、蚵嗲…等)。翁自保說,兩次摸彩都有相當豐富的彩品,歡迎民眾踴躍參與。摸彩的得獎名單,屆時將透過媒體公告周知。
有關店家參與評選的部分,翁自保說,「優良石蚵美食店家」的評選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就是目前進行中的明信片票選。這部分佔最終決選成績的20%。且第一階段透過民眾的實體投票,預定7月1日幸運摸彩之後,由水試所進行票數統計與彙整,並公告入圍前20名的店家名稱,水試所也將主動通知店家,取得同意,並告知第二階段複選(審查)日期(目前暫訂7月10日)。第二階段的實品審查(佔分80%)。評選標準主要包括醬料搭配與口感(25%),食材(25%),整體衛生(25%),在地特色主題性(25%)。結合第一階段的實體投票結果,以及第二階段的專業評審委員實品審查,選出最終10家「優良石蚵美食店家」。獲選的這10家業者,將可獲得縣府頒贈的「優良石蚵美食店家」獎牌,由縣府與水試所在官方網站上長期推介,還可獲得水試所推動2012各項石蚵文化觀光系列行銷活動及休閒漁業推廣、展售之優先權益。未來水試所也將對入選店家提供講習,進行更嚴謹之衛生、形象輔導,盼提升金門石蚵美食品質,共同將這項金門獨特的美食推廣出去。
翁自保也特別提醒,參與評選的店家,應注意下列事項:(一)第二階段決選評審到店家評比時業者需於現場烹飪製作。(二)第一階段初選後通知入圍之店家進行第二階段複選活動,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於實地至各店家評比當日接受評比,如遇棄權或資格不符情形,將由主辦單位擇優遞補。(三)參加第二階段決選之店家,應簽具「入選金門縣優良石蚵美食店家評選同意書」,同意入選為金門縣優良石蚵美食店家評選後,於計畫執行期間(至少一年),配合主辦單位相關行銷及推廣活動。(四)選拔過程中之階段性成績,如入圍或民眾票選第一名…等,皆非最終結果,不可做為廣告文宣主題,違者主辦單位有要求取消之權利。(五)有關業者店家商標著作權之權利問題,店家需自行負責。(六)有關此次評選相關辦法若有未盡詳實之處,得於評審開始之前,由評審委員針對遴選辦法提出建議,經超過半數評審同意,調整相關內容,以求更貼近實務評選作業。(七)凡參加決選之店家,將視為認同水試所有關此次評選辦法一切規定,未盡事宜或任何更新,將於水試所活動網站公告。針對此項評選活動,若有任何問題,歡迎逕洽金門縣水產試驗所-養殖課082-326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