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盤路口與瓊義路口機車應兩段式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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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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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行經桃園路盤果路口及環島南路瓊義路口欲左轉時,需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縣警局提醒機車騎士行經路口應確實遵守。(莊煥寧攝)
「機車行經桃園路盤果路口及環島南路瓊義路口欲左轉時,需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鑑於地區去年桃園路盤果路口發生一起機車疑似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及自小客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行經路口未減速所肇致之死亡車禍,縣警局再次提醒地區機車騎士於行經上述路口欲進行左轉彎時,確實依規定採兩段式左轉方式行駛,以維行車安全及避免遭受處罰。
縣警局交通隊指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九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內側車道(禁行機車或)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機車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不得由內側車道或其他車道左轉彎。」,地區桃園路金酒段至環島南路二段路口及環島南路三段機場至瓊義路口,因為內側車道均「禁行機車」,所以騎乘機車於桃園路盤果路口及環島南路三段瓊義路口欲左轉彎時,依規定應採兩段式左轉。
為提醒機車騎士遵守此規定,交通隊業已於該路口設置「兩段式左轉」標誌牌及左轉待轉區,呼籲機車騎士能遵守此轉彎規定,違反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轉彎。」規定,處駕駛人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交通隊指出,所謂「機車兩段式左轉」係指機車行經設有兩段式左轉標誌、待轉區之交岔路口左轉,應遵照號誌指示,在號誌允許直行時先行駛至右前方路口之左轉待轉區等待左轉,等該方向號誌允許直行後,再行續駛,以兩段方式完成左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