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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咖深夜容留青少年城警究責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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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未成年的國中生於深夜利用家長入睡後,相約由金寧鄉○○村住家步行至金城鎮市區的網咖店上網消費、抽煙,金城警分局金城派出所臨檢查獲,依本縣「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對於深夜違規容留青少年消費之違規商家究辦,另對於販售香菸給未成年青少年之金寧某商家也依違反「菸害防制法」法辦。
 金城派出所於昨(22)日凌晨零時10分許,在金城鎮○○網咖店實施查察臨檢時,發現陳姓、蔡姓等2名未滿16歲之國中在校青少年仍深夜逗留上網消費,於現場蒐證後,立即將該2名少年帶回派出所,並通知家長領回。
 據警方表示,接獲通知之家長前往派出所見到深夜在外遊蕩之孩子,一臉錯愕,不敢置信,原以為小孩隔天要上課,應該已入睡,竟然深夜還在網咖店。
金城派出所指出,對於網咖店未能善盡管制未滿18歲之人於指定時間入內消費之責,顯已嚴重危害青少年之身心健康,將依本縣「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究辦,另查陳姓少年隨身攜帶香菸,並坦承向金寧鄉○○商店購買,且有吸菸習慣,將依「菸害防制法」規定對於違法販售菸品給未成年少年之商家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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