汰舊換新交通部補助七年以上計程車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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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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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為鼓勵老舊計程車更新,針對計程車汰舊換新之補助措施,自一百零一年四月十六日起將進一步開放計程車公司(行號)自有車輛,其車齡滿七年以上亦可提出申辦,符合補助對象的車主可以於六月十五日前向各地公路或監理機關提出申請,並由交通部公路總局通知符合資格者薦送其駕駛人參加在職訓練。
交通部表示,截至一百零一年四月九日止,累計提出申請件數共一千九百六十二件,其中以汰換車輛之車齡而言,七年以上未滿十年者佔百分之三十七,十年以上未滿十四年者佔百分之三十八,十四年以上者佔百分之二十五;另以營業型態而言,個人計程車駕駛人佔百分之四十五,合作社計程車駕駛人佔百分之三十二,計程車公司(行號)之自備車輛參與經營駕駛人佔百分之二十三。交通部呼籲尚未提出申請之上述駕駛人把握機會儘速提出申請。
交通部強調,本項補貼措施亦搭配提供計程車駕駛人提高服務品質之在職教育訓練,為加速駕駛人申請在職訓練及補助經費之審核時程,凡已於一百零一年三月底前,提出申請在職訓練者,公路總局已安排於四月二十日前訓練;已提出申請補助經費手續者,各公路監理機關已於四月六日前撥款。至於後續申請在職訓練者,公路總局將以收件日起三週內通知訓練為原則;申請補助經費者,以收件日起一週內撥款為原則方式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