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酉堂古蹟水頭居民盼公部門介入
酉堂別業門前的日月池照映古厝,凸顯出其珍貴歷史文化價值。(董森堡攝)
金門縣文化局針對水頭酉堂別業是否廢止古蹟進行實地勘查並召開相關會議,水頭居民聞訊後籲請縣府莫重蹈金城歷史建築「將軍第」之覆轍,並建議文化局可考慮以地易地或簽訂地上物使用權合約等方法,改善酉堂別業管理現況,莫讓珍貴的閩南文化建築消失損毀。
水頭居民李丕國表示,酉堂別業是台金地區唯一具有園池型式的私塾建築,為舊時金門「船王」黃俊於1766年所建,因其門樓前有橫額題「酉堂」,因此被稱為「酉堂別業」。別業在當時的年代來說就是別墅,絕非一般民眾有能力興建的宅第,小時候他常聽聞父執輩談論酉堂別業主人黃俊的風光,若貿然廢止酉堂別業可說是相當可惜。
當地居民黃宜樺也指出,酉堂別業在民國七十七年時公告為二級古蹟,後因文資法修正改為國定古蹟,當時該酉堂別業毀壞嚴重、環境零亂不堪,經縣府於八十六年編列二千六百多萬的預算發包修復,並於八十七年十一月間完工開放一般遊客參觀,若此時廢止酉堂別業的古蹟資格,不是白白浪費兩千多萬元的公帑嗎?若廢止古蹟資格、屋主更無經濟能力修復古蹟、建物更易毀損!
當地民眾建議,縣府或許可與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研擬解套方法,利用以地易地的方式與現有屋主交換土地與建物使用權,或是與屋主簽訂地方物使用合約,利用公部門的力量來管理酉堂別業,並配置解說人員或是環境維護人員,如此一來才能改善現任屋主管理不當的缺失。
水頭居民也強調,金門縣府政積極爭取申請世遺,若古蹟保存不當而廢止,豈不是讓外人看笑話!水頭居民樂見公部門居中協調改善措施,也期望酉堂別業有朝一日也能成為與得月樓、金水國小一樣,有個乾淨整齊的環境空間。
據金門縣政府編著的《金門縣二級古蹟金門黃氏酉堂調查研究》的資料記載,前水頭黃氏酉堂別業的建築,形制為二落大厝加左護龍,佔地約四七六坪,建物坐東北面西南,軒亭立於前落前方。宅院有兩進,除私人住宅外,亦為當年村子的私塾。屋前以花崗石曲橋將水池一分為二,圓的為日池,弦的為月池,合稱為「日月池」。為擁有十八艘「三支桅」帆船、經商於江南的商賈黃俊於清乾隆年三十一年(1766年)所建,是台金地區極少數略具園林趣味的民居,其珍貴的歷史價值絕非一般民居可比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