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利團體可補助婦女電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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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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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經建會辦理一百零一年縮減婦女數位落差實施計畫,歡迎依法設立許可或登記之非營利團體,或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各級學校,於五月十四日前提出申請。
計畫實施方式,在補助方式上,非營利團體、學校提案辦理免費提供婦女二十四小時基礎電腦訓練計畫,經行政院經建會公開評選,核定當年度補助人數。補助金額方面,一般地區補助:每位受訓者所需訓練費用,經建會補助一千五百元。偏遠程度高鄉鎮補助:開班地點位於偏遠程度高鄉鎮,每位受訓者所需訓練費用,經建會補助二千元。而辦訓單位應於申請補助計畫中敘明,所提供之配合款項或可量化資源。
申請資格,依法設立許可或登記之非營利團體,或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各級學校。
實施期程,申請補助計畫實施期程自計畫核定日起,至遲應於一百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計畫,並於計畫完成一個月內將申請補助文件備齊,送達經建會委託執行「一百零一年縮減婦女數位落差計畫-業務推動及成效評估」之單位。
訓練人數方面,辦訓單位申請訓練人數不得低於二百人,並需將參訓學員資料造冊,做為申請補助款項之憑據。辦訓單位申請訓練人數達一千人以上者(包含一千人),偏遠程度高鄉鎮結訓學員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五。
而辦訓單位應提具整體訓練計畫,主要內涵包括課程規劃、教材、教室及設備安排、講師及學員招募方式、計畫或課程的宣導、推廣、控管、運作、成果考核作法、結訓後輔導策略、提供之配合款項來源及可量化資源等。在課程規劃方面,辦訓單位應規劃二十四小時基礎電腦課程,至少應包括核心課程,並以生活化應用內容為主,每日最高授課時數以六小時為限。
申請程序上,辦訓單位應依計畫規定檢附相關申請資料,於經建會規定之申請時間,以「團體」或「學校」為單位行文提出申請,申請資料一律以郵寄方式送達經建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