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青少年吸菸本縣加強宣導取締
金門縣一百零一年一至三月份執行查察取締青少年吸菸專案工作檢討會議日昨召開,副縣長吳友欽對於青少年為國家未來中堅,如染上菸癮對健康有害,同時感謝各單位投注心力在治標、治本雙管齊下的努力,希望透過有效的落實教育防治宣導及加強取締,給予不肖商家販售未滿十八歲青少年菸品的懲處,讓青少年吸菸人口有效減低。
根據菸害防制法第十三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而罰則方面,依菸害防制法第二十九條,違反第十三條規定者,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該項檢討會昨日上午十時起,在縣政府第二會議室召開,由副縣長吳友欽主持,教育局長李再杭、社會局長方天吉、縣警局長蔡蒼柏、縣衛生局副局長李金治、少年警察隊隊長翁宗堯,以及建設局、校外會、縣警局金城、金湖分局代表等與會。
縣警局指出,一百零一年一至三月份執行查察取締青少年吸菸執行成效方面,由該局統合校外會、教育局、建設局、社會局、衛生局等單位編組成立「查察取締青少年吸菸聯合稽查小組」,針對地區販售菸品商家及青少年易聚集之地點、場所規劃執行聯合稽查勤務十二次,查察場所六十四處,計查獲青少年學生違規吸菸六件七人,另循線查獲供應菸品商家二家、菸品提供人二人,違規吸菸學生及非法供應菸品商家(或提供人)分別依違反「菸害防制法」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函送縣府主管機關裁處。
縣警局指出,針對違規吸菸學生,該局除已函請其所屬就讀學校加強輔導外,並轉介社會局「少年輔導中心」辦理後續追蹤、訪視及輔導工作,以及時導正其不良偏差行為。
校外會指出,該會今年一至三月配合稽查十二場次,僅三月七日就於山外地區查獲職校學生校外吸菸二人次。另外,辦理校外聯巡方面,一至三月共計執行校外聯巡七十八次(包含春風夜間聯巡六次),動員警察一百一十五人次、教官六十一人次、教師十八人次;查獲學生吸菸十人次、攜帶違禁品五人次、校外遊蕩二人次,共計十七人次違規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