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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埔工程糾紛鎮所再協商未果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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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承商與公所工程糾紛案件,昨日多方到場,現勘測量暗溝、草皮、花崗石舖面等,仍意見分歧,金湖鎮公所強調將依合約辦理。(陳麗妤攝)

 關於承商與公所工程糾紛案件,昨日多方到場,現勘測量暗溝、草皮、花崗石舖面等,仍意見分歧,金湖鎮公所強調將依合約辦理。(陳麗妤攝)

有關「金湖鎮西埔聚落自然生態風貌形塑工程」承商太武營造有限公司向縣府陳情,反映與金湖鎮公所間,多項工程施作履約爭議問題。金湖鎮鎮長蔡西湖昨召集監造、承商、里民等前往現地會勘,但鎮公所與承商雙方意見仍分歧。最後,金湖鎮公所強調,所有問題應回歸合約內容,一切依合約辦理。
金湖鎮公所表示,「金湖鎮西埔聚落自然生態風貌形塑工程」於一百年五月三日開標,由太武營造有限公司得標,同年六月二十四日開工,由於施工期間部份未能依圖施作,經監造單位多次糾正未能改善,於一○一年一月十日假金湖鎮公所召開協調會,結果問題仍未獲改善。為此,縣府工務局也召集三方協調。
為此,縣府工務局昨也表示,一○一年三月份,曾召集三方於工務局協調解決。建議各項履約爭議之處理均回歸至工程契約條款規定及現場施工之事實認定,並獲得廠商及金湖鎮公所初步認同。
 太武營造有限公司五月十五日至金門縣政府陳情指出,反映各工項已依圖施作,卻遭金湖鎮公所、蓮庵里、設計監造單位無理要求,將面臨工程逾期罰款,請縣府協助處理。
 昨日,金湖鎮鎮長蔡西湖率領建設課長張瑞心,召集監造單位黃義宏建築師事務所、承商太武營造有限公司、蓮庵里里長呂玉華、里民等現地會勘,機要秘書鄭志傑也到場了解。
 會中,關於廠商提出多項疑問以及陳情內容,鎮公所一一解釋表示,草皮依契約規定存活率需達90%方辦理驗收,現場存活率30%,且坡面平整度不足。水溝契約規定深度為40~55CM,現場經測量,施作部份深度僅20~30cm深度不足等,花崗石階梯倒圓角無法施作部份,縣府大門階梯及夏興陳氏宗祠都有完成案例。
 金湖鎮公所強調,該案仍應回歸契約面執行,一切依合約辦理,承商倘有歧見可向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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