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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軍活動攝影賽受理收件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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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金門縣政府、金門縣童軍會主辦的金門縣童軍活動攝影比賽,即日起至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止受理收件,歡迎愛好攝影藝術的人士,踴躍寄件參加。
這項由金門縣童軍發展協會承辦的攝影比賽,舉辦宗旨係為增進社會各界人士認識童軍活動,藉以推廣金門地區童軍運動。
參加資格,凡愛好攝影藝術的人士,均歡迎參加,每位參賽作品限五張,且前三名每人限得一獎。
攝影主題方面,金門縣童軍伙伴參與國內、外各項童軍活動之人、事、物為拍攝題材,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前作品均可。
作品規格,參賽作品一律放大為六乘八吋光面彩色相片,且作品必須為單張(連作不收),並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每件作品沖洗六乘八相片,每人限參賽五張,一張相片須浮貼於一張攝影比賽報名表於參賽作品背面,並請一併附上原始檔案(光碟或底片)。
 凡決審得獎作品(第一名評選一件、第二名評選二件、第三名評選三件,優選十名,佳作二十名),必須繳交原底片(數位攝影繳交電子檔,電子檔應大於八百萬畫素),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每件參賽作品均需填妥簡章之「金門縣童軍活動攝影比賽報名表」,報名表浮貼於每張參賽相片背面,否則不予評審。
收件地址,請參賽者將攝影比賽作品裝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教育局」,信封請註明「金門縣童軍活動攝影比賽」字樣(聯絡電話:082-325630,許績川老師)。
比賽將於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一日聘請攝影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公開評選。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畢後,以電話通知得獎者並於金門日報公布得獎名單。
獎勵方式,第一名取一名,獎金新台幣四千元;第二名取二名,獎金各三千元;第三名取三名,獎金各二千元;以上並各頒獎狀乙幀;優選獎十名,各得獎金一千元及獎狀乙幀;佳作獎二十名,各得獎狀乙幀,獎品乙份;入選者並各頒獎狀乙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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