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陸漁工越界撈很大一網打盡

發布日期:
記者: 董森堡/綜合報導。
點閱率:811
字型大小:
岸巡隊將非法越界的大陸漁民送交金門地檢署偵辦。(董森堡攝) 岸巡隊將非法越界的大陸漁民送交金門地檢署偵辦。(董森堡攝)

 金門岸巡隊機動查緝隊昨宣佈破獲一起大陸漁工非法越界案,逮捕十名大陸漁民並繳獲三艘船筏、生蚵三噸餘,這些漁工以採收二十五斤海蚵一元人民幣、所得生蚵販賣後紅利平分,受僱至小金門檳榔嶼採蚵,大陸漁民被捕後喊冤不知越界違法、央求海巡人員輕饒。
 行政院海巡署中巡局第十二巡防區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調機制」通報,大陸沿海每年五至八月份進入禁漁期,疑有不肖大陸漁民藉端越界至我方水域打零工,採收箱網具與養殖水產。岸巡隊隨即協請台南第一查緝隊、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報請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偵辦,並由第九海巡隊及岸巡總隊編組海上護漁暨取締勤務,六日凌晨三時見時機成熟,持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將擅闖金門核准「烈嶼海域水產養殖區」內之非法大陸海上船屋拖進港接受調查。
 查緝人員出動海巡艇與近岸巡防艇聯合編組方式,於獅嶼至檳榔嶼間我禁限制水域內聯合掃蕩,將大陸海上船屋及相關同行大陸船筏帶回后豐港調查,總計帶案大陸漁民十人、船筏三艘、生蚵三噸餘,並將違法入境之人、船,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金門縣政府等相關單位續辦。
 管理海上船屋大陸方姓漁工表示,不知進入該海域採蚵已越界,他們大陸每年固定會有休漁期,沿海全面禁止作業,難以維持生計、才會與同村漁民組團至海上打零工,並由雇主拖帶大船至該海域為海上基地。這座海上船屋備有民生必需品與大型油桶,廉價雇用大陸漁工並隨行數艘漁筏搶收我海上網具與養殖水產回大陸拍賣,年所得達數十萬人民幣。
 金門查緝隊表示,礙於小金門檳榔嶼海域鄰近大陸地區,海上蒐證不易,海巡署接獲通報至今,透過多重管道查證,確定該海域有大陸人民集團性違法進出,結合夜間熱顯象儀與高科技雷達長時交互監控,掌握該集團作業習性與違法事證後一網打盡,以保障國人權益與海洋資源維護。而該案大陸膠筏乃屬犯罪工具,已移送金門地檢署依法查扣。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金寧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武德新莊118號 金寧分銷處地圖
    0910334484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