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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美術比賽將由各校薦送參賽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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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一百零一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將分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四組比賽﹐並由學校統一薦送作品參賽﹐金門縣政府教育局將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小組﹐於十月十八日分別評定各組優勝名次。
 這項由金門縣政府教育局主辦﹐金城鎮中正國小承辦的學生美術比賽﹐比賽方式採薦送作品參賽(學校統一薦送)﹐參賽資格﹐薦送作品參賽比賽對象﹕金門縣國小﹑國中﹑高中職等在學之限齡學生。
比賽作品類別及組別﹕(一)國小組分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二)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分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等六類。
薦送參賽作品主題﹐依學校美術教育課程內容自由選定。至於作品送件方式﹐國小組每校應選送繪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各一至五件﹔國中組﹑高中(職)組每校應選送西畫類﹑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各組作品各一至五件。送件日期為一百零一年十月十八日前﹐逾期將不予受理。各校請將作品〈背面黏貼作品報名表〉及作品清冊一份﹐親自送達中正國小﹐作品清冊請附電子檔案或以電子郵件送達﹕mting.tw@msa.hinet.net﹔個人自行送件概不受理。
至於推薦參賽方面﹐各組推薦參賽送件作品限一百零一學年度作品。各類推薦參賽作品以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各類送件作品規格均需符合一百零一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之準則。
 有關錄取名額﹑獎勵方面﹐推薦參賽各組取第一名一件﹑第二名二件﹑第三名三件各頒獎狀乙幀獎勵﹐前三名作品並由教育局薦送參加一百零一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佳作獎﹐每組取若干名﹐各頒獎狀乙幀獎勵。指導學生參加全縣性美術比賽展指導老師並依教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法予以獎勵﹐第一名之指導老師嘉獎二次﹐第二名﹑第三名之指導老師給予嘉獎乙次﹐以資鼓勵。參加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決賽入選作品﹐依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獎勵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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