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警破獲木板切割機竊案
資源回收個體戶王姓民眾將置放旅館門外之木板切割機,據為己有並送到資源回收場變賣,金城派出所據報後循線偵破,將王嫌依竊盜罪移送法辦。(金城派出所提供)
以資源回收為業的王○○將林姓民眾所有並置放旅館門外之木板切割機,據為己有,並將其當作回收物送到資源回收場變賣,經林姓被害人報案,金城警分局金城派出所循線偵破,將王嫌依竊盜罪移送法辦。
金城警分局指出,以資源回收為業的王○○於25日下午4時許趁無人之際,竊取置放於環島西路一段某旅館門外之木板切割機,並於隔日將其以資源回收物送到資源回收場變賣,換得新台幣一百多元。
林姓被害人於隔天(26日)上午9時許發現新購價值7,000元之木板切割機不翼而飛,立即撥打110報案,金城派出所接獲通報,所長毛金泰立即指示線上警網趕赴現場查處,並循線查獲,王嫌也坦承不諱,警方於偵辦告一段落後,全案依竊盜罪嫌將其函送法辦。
金城分局分局長潘錫輝呼籲民眾應有正確之防竊觀念,對於住宅、倉庫等應做好防竊措施,以避免不肖之徒趁機竊取、或不知情民眾誤取,有效防制類似竊案發生,而警方也提供防竊諮詢服務,民眾可隨時向各警察機關聯繫,請民眾多加利用。
他也表示,資源回收業者於回收廢棄物品時,務必經過保管者或持有者同意,才可拿取,避免在未告知或未獲原物主同意的情況下,逕行拿取廢棄物品而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