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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校長遴選7/5受理報名收件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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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經公告金門縣一百學年度國民小學校長遴選簡章,將於一百零一年七月五日(上班時間08:00-17:30)於金門縣政府教育局受理報名收件。報名方式,參加遴選者檢同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他人代理,如有特殊情形得以委託書委託他人報名,通訊報名一律不受理。
這項國民小學校長遴選,金門縣政府係依據:「國民教育法」第九條暨「金門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要點」規定辦理。辦理遴選單位由金門縣政府成立遴選委員會辦理有關作業事宜。
 至於參加遴選學校及名額:(一)國小:正式缺。包括偏遠地區學校:古城國小錄取一名。特殊偏遠地區學校:西口國小錄取一名。(二)國小:浮動缺(連任中之現職校長參加者)。包括偏遠地區學校:賢庵國小錄取一名(原任校長有經遴聘至其它學校者方可開缺補實)。
 遴選相關表件請逕至金門縣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km.edu.tw)下載使用。
參加資格,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參加各該階段校長遴選:(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五(四)條國中(小)校長任用資格,並經金門縣政府(含金門政委會)核發之國中(小)校長儲訓合格證明者。(二)本年度任期屆滿之金門縣國民中(小)學現任校長及連任中之現職校長。(三)曾任金門縣國中(小)學校長者。而參加偏遠或特殊地區校長遴選者,其資格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遴選時間訂於一百零一年七月十日,在金門縣政府第二會議室舉行,其詳細分配時間另行公布。
 至於申請校數方面,每一位報名者,最多可申請參加三個學校遴選。遴選評分標準:依學經歷背景占百分之三十、辦學理念與方針占百分之三十、儀表態度占百分之十、詢答與反應占百分之三十,合計為總成績,並由各遴選委員依績序排列名次。
 遴選成績計算,各校校長之遴選成績,以各遴選委員評列名次總和計算(若名次總和相同,則比較評定總成績,以總分高者為優先;總分仍相同者,則由遴選委員會投票決定);取最優者一至三名,簽請縣長圈選聘任之。為優遇現任校長,現任校長申請參加原校遴選者,成績與其他候選人同名次時,給予優先排序。遴選生效日期方面,校長遴選結果簽請縣長核定發聘,並自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起生效,未依規定時限到職者,撤銷其聘任。而正式錄取名單在金門縣教育局網頁公告(http://www.km.edu.tw)並由金門縣政府函知各參加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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