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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者維生用電補助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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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年度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設備用電補助計畫」已經開始執行,符合補助者,即日起可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金門縣輔具資源中心申請,為期至十月一日止,逾期不予受理,若有疑問可電洽333629查詢。
金門縣輔助資源中心表示,為了減輕有維生設備用電需求之身障家庭經濟壓力,內政部執行「101年度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設備用電補助計畫」,即日起受理有需求的身心障礙朋友提出申請,期限至十月一日止,逾期將不予受理,可申請對象及項目包括: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居家」身心障礙者,經醫事專業人員證明有使用用電維生器材需求者,實際已在使用各項用電維生器材之身心障礙者。(三項條件均需同時符合) 補助項目計有呼吸器(64度),氧氣製造機(238度),血氧監測儀(22度),咳嗽(痰)機(2度),抽痰機(6度),冷氣機(264度),申請冷氣機項目僅限因神經系統、皮膚相關構造嚴重損傷導致身體排汗功能喪失者,如:魚麟癬症、泡泡龍及無汗症等病友,診斷證明需註明「因神經系統(皮膚相關構造)嚴重損傷導致身體排汗功能喪失,故需冷氣調節室溫」等字樣。
 金門縣輔具資源中心提醒,符合上述補助資格者,可檢附一○一年度居家身心障礙者用電補助申請表、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醫師開立診斷證明影本、申請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及居家維生設備照片,向金門縣輔具資源中心申請;如由金門縣輔具資源中心代為辦理,敬請於九月底前將申請文件送至本中心,洽詢電話33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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