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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設施活化再利用縣府戮力推動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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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政府昨日召開軍事設施活化再利用執行情形第一次檢討會議,由參議許寬主持。(李增汪攝)

金門縣政府昨日召開軍事設施活化再利用執行情形第一次檢討會議,由參議許寬主持。(李增汪攝)

金門縣政府昨日召開軍事設施活化再利用執行情形第一次檢討會議。會中,就解決營區建管問題、建設局統籌辦理地區(含國家公園範圍)之紀念性建築物認定作業等,進行研商討論。縣府參議許寬、研考室主任陳朝金,也以軍事設施活化再利用為縣政施政上重要一環,是期各單位對於列管事項,務必加緊腳步來推動。
檢討會昨日下午二時起,在縣政府第一會議室召開,由縣府參議許寬主持,縣府局室主管、鄉鎮公所、金管處代表與會。
縣府研考室指出,這項會議係依據一百零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研商軍事設施活化再利用面臨問題解決腹案會議」決議事項召開。前揭會議決議概分為兩大類:第一類屬軍事設施活化再利用之原則,計列管七項決議;第二類為以陽明二營區作為推動商轉標的,各局室應辦理事項,計列管三項決議。而為檢討各單位一個月來之執行情形,並協助排除推動上面臨之問題,爰召開本會議。
針對軍事設施活化再利用面臨的問題,縣府提出解決腹案,並已於今年五月三十一日召開「研商軍事設施活化再利用面臨問題解決腹案會議」;縣長李沃士並希望提出一個具有商轉價值的軍事營區,做為申請離島重大建設投資案子,鄉鎮也可以推動,以達到政府活化及財務運用的目標。
縣府研考室表示,金門地區軍事設施活化再利用,面臨建管、都計、消防、商業登記及旅宿業登記等相關法規限制;縣府於是提案送請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工作小組協助解決,經納入今年四月二十三日第六十二次工作小組會議討論。
昨檢討會中,也就交通旅遊局協調國防部認定縣府整建之軍事營區為合法建築物事宜;建設局參照澎湖縣政府作法解決營區問題;建設局統籌辦理地區(含國家公園範圍)之紀念性建築物認定作業;「金門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修正草案目前送內政部審議中,若通過後,既有營區活化再利用得依該管制規定辦理;另營區內若需新設設施,得循離島重大建設投資計畫辦理使用分區變更;符合歷史建築標準者,得循登錄歷史建築程序辦理;請交旅局、財政局選擇一處營區與國有財產局合作,申請核定為離島重大建設投資計畫後,朝BOT方向進行;請財政局籌組小組,認定規劃辦理招商之營區內需保存之建物後,移請招商承辦單位將該建物保存原則列入招商規範。
教育局指出,陽明二營區工程預計在今年七月中旬完成驗收結算,後續運用規劃將移交交通旅遊局營運管護。金湖鎮長蔡西湖則就原閩南工作處等營區撥用,能否委外經營或提供作為昇恆昌小太湖旅館眾多工人居住工寮,提出就教相關部門。對此,研考室主任陳朝金提醒撥用應跟使用目的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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