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買四天發現有問題找上消保官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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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峻魁/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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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消保官顏水坤(右)接獲民眾購車糾紛之申訴,並隨即前往車廠勘驗問題車。(許峻魁攝)
為維護自身權益,昨日上午一位林姓民眾前往金門縣政府消保官室,針對日前一起購車消費糾紛向消保官顏水坤申訴。顏水坤與林姓民眾均認為此起可視為重大瑕疵,應予更換新車,經銷車商則表示尚須待台灣原廠方面回應。
昨日上午十時左右,林姓民眾前往縣府向消保官顏水坤針對日前一起購車糾紛提出申訴,林姓民眾表示,六月三十日購入一輛福特FOCUS手自排兩用新車,但七月二日起發現行車時車身會有抖動情形,同時切換手排一檔時卻是空檔,無法運轉。故於四日送回經銷車廠進行檢測,研判可能是變速箱問題,林姓民眾認為僅四天新車即出問題,應予更換新車,為此與車商認知不一致,僵持不下。
顏水坤在接獲民眾申訴後,隨即前往試車勘驗問題車,並由經銷商負責人駕駛問題車,載著顏水坤實地體驗。顏水坤表示,車輛在換檔時會頓一下情況,可見是變速箱故障。同時更換變速箱約需新台幣十多萬元,已佔總價六分之一,故此問題可視為重大瑕疵,理應更換新車予消費者。
另經銷商表示,更換新車與否為總公司權責,技師原訂今日赴金,但訂不到機位改至下週三,變速箱問題則需經檢查後,確認是人為或自然因素所造成,再由總公司人員決定處置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