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體位標準修正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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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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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募兵制實施及提高常備兵役、替代役役男的服勤體格素質,國防部會同內政部已完成修正「體位區分標準」,該項標準並於日前發布、生效及實施。
根據國防部表示,體位區分標準表共計一百九十三項目,此次修訂有一百七十四項,其中調整替代役體位或移列免役體位的內容,例如是身高體重的BMI(體格指標值)、心律不整、遺傳性貧血、扁平足及視力等,對於役男是否服役及服何種役別,都會有較大影響。
國防部指出,「體位區分標準」修正後,為維持兵役行政的公平性,依循法律從新從優原則,在該項標準修正前、後階段,有關於役男經體檢、複檢、驗退或傷病停役的體位判定方面,因配合法制的適用,均不溯既往;惟發布前、後、進行中案件,引用舊法有利當事人,則依法律從新從優原則辦理。
此外,內政部將函頒「體位區分標準修正發布後有關役男體位判定及兵役身分賦予配合措施」以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此辦理,以維護役男權益。
內政部表示,對於目前未入營的役男,在新標準發布後符合改判體位條件者,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將按上揭配合措施辦理改判體位或再送複檢。籲請役男有任何體位判定或申請複檢等問題,可逕戶籍地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