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獎勵論文31日截止申請
福建省政府為促進福建省文化知識體系之發展,獎勵對福建省文化相關之研究優良學術論文,訂有獎勵研究福建省文化優良博碩士及學術論文作業要點。這項獎勵的金額,博士論文,每名新臺幣參萬元至伍萬元;碩士論文,每名新臺幣壹萬元至參萬元;學術期刊論文,每名新臺幣壹萬元至參萬元。受理申請時間將於七月三十一日截止,歡迎符合資格者踴躍提出申請。
省府表示,根據「福建省政府獎勵研究福建省文化優良博碩士及學術論文作業要點」中規定,凡於二年內(指申請年度前二年之六月一日以後)完成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院校研究所博、碩士論文或發表在國內外學術期刊之論文,均可提出申請。
申請文件有:申請表一份、推薦表一份、論文紙本三份、電子檔一份(含論文全文及五百字以內中英文論文摘要),並於三十一日前寄送省府(893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34號)收發室收。而獎勵名額將視年度預算額度,每年度一至五名,將依審查結果擇優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