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庇護工場受理申請
結合民間資源,鼓勵民間團體及事業單位投入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服務,提供本縣年滿十五歲,需長期就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機會。金門縣政府表示,一般法人團體及事業機構設立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或商店、工作隊等)自即日起至八月十八日止受理申請,歡迎有志投入提供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服務者踴躍提出申請。
縣府指出,補助標準為申請經費補助且通過審查者,於預算額度內比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服務計畫經費補助標準」所訂補助範圍、金額審核補助,並優先由中央補助款支應,其有不足者由本縣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補助。
縣府表示,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相關申請表件暨規定請於金門縣政府全球資訊網公告欄下載或洽社會局勞工課承辦人洪小姐(電話:082-3732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