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縣民集團結婚歡迎新人共襄盛舉
金門縣2012年兩岸縣民集團結婚活動,訂於十月二十五日在金湖鎮榕園舉辦,歡迎地區新婚男女共襄盛舉。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一百零一年十月十一日止(星期例假日不受理)。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廈門市新人不受此限),不接受電話、郵寄…等其它方式報名。報名地點在金門縣政府民政局(自治課)。
報名並可委託他人代理報名,唯須備齊新人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而為促進兩岸婚慶文化交流,將邀請廈門市民參加本次婚慶活動。
以『情繫浯洲、典藏真愛』為主題的金門縣2012年兩岸縣民集團結婚活動,辦理目的,係為加強推行國民禮儀規範,貫徹改善社會風氣,倡導婚嫁節約,藉由示範性婚禮儀式,以重視婚姻制度,鞏固家庭生活及建立和諧社會。
活動由金門縣政府主辦,協辦單位有:金門縣議會、廈門市政府、各鄉鎮公所。
申請資格:一、年滿二十歲以上之未婚男、女,其中一方設籍金門縣之縣民(未滿二十歲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二、金門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
申請手續,申請表一份(表格可向受理報名之鄉鎮公所或縣府民政局索取);男、女雙方最近二吋彩色半身相片各一張;男、女雙方國民身分證及私章(報名當場查驗與報名表相符後發還);未成年人結婚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一份。
典禮活動訂於一百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農曆九月十一日吉日),在榕園舉行。婚禮當天將邀請縣長賢伉儷、縣議會議長、福建省政府主席為新人褔證外,參加之新人當天自備禮車至金門縣政府大禮堂報到、遊行金湖市區;抵達會場後縣府提供傳統花轎、馬匹;其餘未分配之新人採步行綠蔭大道進入會場,接受眾人祝福並進行婚慶儀式。
而參加的新人,由縣府致贈本縣每對新人紀念品:本縣縣民致贈精緻結婚證書、當天活動DVD一片、電子鍋、高級床罩組、喜宴二桌。另致贈廈門市每對新人紀念品(五公升醰酒乙醰,精緻結婚證書、當天活動DVD、喜宴餐會)。典禮當天新郎須穿著傳統中式禮服或西裝,新娘著傳統禮服或須著白紗禮服並自備新娘捧花,並攜帶雙方信物。
縣府民政局指出,報名參加活動新人,有關婚禮當天各項活動細節,在新人報名截止後將召開新人說明會,及婚前講習課程,請新人務必準時參加,無故缺席者視同棄權,取消參加婚禮資格(廈門市新人不受此限)。但特殊原因無法出席,於講習會前檢附證明,經縣府同意者,不受此限。縣府將致贈參加集團結婚之新人紀念品,務必於典禮當天領取。
縣府民政局指出,新人參加婚禮時之編號,依新人報名先後順序排定之。參加之新人於十月二十五日報到時務必攜帶私章繳交報到處服務人員。而新人倘若當日辦理結婚登記者,可直接至各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預約辦理。如須詢問集團結婚相關事項,請洽金門縣政府民政局(自治課)李群行,電話:(082)3256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