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載〉申遺不是訂定更嚴苛的規範
這幾天看著倫敦奧運各項賽事的高水準演出,相信有許多朋友都會有大開眼界之感,一場高水準的國際運動盛事,當然會對世界各國的體育發展帶來深遠的影響。
許多的報導,都集中在我國選手於倫敦奧運會的表現上。運動員們精彩的成績和大幅超越既往的優異演出;固然是媒體爭相報導的重點,另方面,也有許多篇幅探討這些選手由小到大在各界協助下,不斷的自我要求的艱辛訓練過程,每一位選手背後,幾乎都有著一段努力的故事和支持的力量,令人深深感動。
金門擁有悠久的歷史和豐富的文化遺存,在兩岸對峙的四十餘年間,相當幸運的保存下來數量眾多之文化寶貝。1992年解除戰地政務後,在縣政府和國家公園的策劃推動,以及民眾的充分互動下,金門的文化資產逐步的進入有系統的保存。這項符合全民期待的工作,卻因著若干機制設計與協調溝通不順暢,十多年執行過程中,反而引起了許多鄉親的不同意見。
縣府對金門全境的規劃,一直反映在「金門特定區計畫」,並在該計畫中劃設了「國家公園用地」;另方面全國唯一以傳統閩南文化保育為目標的金門國家公園,又依「國家公園法」的授權,訂定「金門國家公園計畫」,在範圍內擁有重要的都計、建管等權力。長久以來,縣內的傳統建築與聚落因著所在位置不同,必須適用兩套不同的法規,包括了補助也有連帶的管制!
比較兩者之間的輔導補助與限制,一般民眾普遍存在「國家公園」較苛較嚴的說法,甚而造成某些對立狀況或要求廢除國家公園的建議;退一步而言,兩方面的施政目標基本上是一致的,卻因訂定的機制落差,造成民眾諸多疑惑,頗為不值。
歷任首長,雖然都體察到縣府與國家公園必須整合的重要性,然而長年累積的法規,卻不是朝夕之間可以改變的。
近兩年間,在李縣長全力宣示和支持下,金門為登錄世界遺產展開了多項的工作;重點在於藉由更高的國際標準,檢視現有各項保存機制,並期待有所提昇。這與國人參照奧運的高規格為目標,不斷的調整國內體育環境,並以階段性的目標逐步達成,在本質上其實是一致的。
按聯合國世界遺產推動的內容和各國經驗,推動世遺過程中,是一項不斷自我調整與提昇的過程,各項要求多強調民眾和政府相互配合,是一項由下而上的工作。其中對於「法規」或「管制」多在著眼於保存現況不足的改進,以及民眾參與和權益福祉維護。
以金門而言,既往傳統建築維護中,缺乏對在地工法、材料以及傳統匠師培育的論述與實質行動;在都市計畫容積移轉部分,國家公園與其他地區不能互通;全縣傳統聚落的安全防災,未作合宜規劃;遑論更重要的民眾參與和利益互享等,在過去都是較少被關注的議題。這些重要的工作,在近兩年的申遺準備中,都被提出檢視,並在修正補正方向上取得了初步共識;這種作法正是以較高的標準檢視現況,並有所提昇的具體表現。各種作法,基本上都是在既有法規上針對問題的改善與調整,而不是訂定更嚴苛的規範。
申請世界遺產,是一項需要取得全民共識,由民眾與政府共同合作的工作。金門在過去,為了保存擁有一套(或好幾套)的機制,並取得不錯的成果。面對更高的申遺目標,唯有觀念一致,才可能在符合民眾需求的基礎上,建構有效的執行機制。
(本文作者為金門縣文化局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