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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節家戶配酒9/5起配售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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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圓人團圓的中秋佳節腳步近了!為便利鄉親購置過節金酒,金門縣一百零一年中秋節家戶配酒將於九月五日至十二日在各鄉鎮展開配售作業,凡是符合資格縣民均可配售IL-53度特選金門高粱酒一打(十二瓶),總價新台幣四千八百元,以歡度中秋佳節。
 今年秋節家戶配酒配售對象以一百零一年九月三十日年滿二十歲以上,實際居住本縣滿一年以上,但經戶政事務所依法將其戶籍遷至戶政事務所者,不符配售資格。另,長期居住本縣但受限於戶籍法等規定,未取得戶籍的兩位民眾,以及外配曾符合家戶配酒實施計畫第二點規定,有離婚、喪偶仍合法居留本縣者,均符合配酒資格。
 秋節配酒會議於昨日下午二時,假縣府大禮堂會議室召開,由縣府主任秘書盧志輝主持,邀集縣府財政局、民政局、社會局、金酒公司,以及各鄉鎮公所和戶政事務所等相關單位人員,就秋節配售酒品及各項作業辦理時程等事宜進行協調。
 在會議中,對於秋節配酒戶籍作業基準日定為八月二十日,各戶政事務所於八月廿七日前提供設籍資料,各鄉鎮於八月三十一日前確認秋節酒品申購數量、時間及地點,縣民申購天數為三日。
 至於各鄉鎮秋節配酒作業辦理時程為:金城鎮九月五日至七日三天、金湖鎮九月六日至八日三天、金沙鎮九月七日至九日三天、烈嶼鄉九月八日至十日三天、金寧鄉九月十日至十二日三天,各村里得視實際配售狀況延長配售一至四日。
 另,提酒單未於提領期限內提領酒品,可於九月五日至十月十一日寧山庫上班時間提領,逾期按提領金額千分之一每日收取保管費(單位為新台幣元,未滿一元部份按四捨五入計),保管費達酒品價值時,不受理提領酒品。
 秋節外籍配偶配酒部分,經過與會各單位和村里長討論之後,修正為「符合設籍年限逾一年內仍未取得身分證者(以結婚戶籍登記日計算),除完成設籍,否則不予配售」。
 通緝犯排除其家戶配酒資格,獲得與會村里長的認同,但對於在監服刑之受刑人,他們已接受國法制裁,村里長則建議仍給予家戶配酒資格,盧志輝裁示由縣府財政局專案簽核辦理。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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