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軍活動攝影比賽受理收件
由金門縣政府、金門縣童軍會主辦的金門縣童軍活動攝影比賽,自即日起至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止受理收件,歡迎愛好攝影藝術的人士,踴躍寄件參加。
這項由金門縣童軍發展協會承辦的攝影比賽,舉辦宗旨係為增進社會各界人士認識童軍活動,藉以推廣金門地區童軍運動。
參加資格,凡愛好攝影藝術的人士,均歡迎參加,每位參賽作品限五張,且前三名每人限得一獎。
攝影主題方面,金門縣童軍伙伴參與國內、外各項童軍活動之人、事、物為拍攝題材,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前作品均可。
作品規格,參賽作品一律放大為六乘八吋光面彩色相片,且作品必須為單張(連作不收),並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每件作品沖洗六乘八相片,每人限參賽五張,一張相片須浮貼於一張攝影比賽報名表於參賽作品背面,並請一併附上原始檔案(光碟或底片)。
凡決審得獎作品(第一名評選一件、第二名評選二件、第三名評選三件,優選十名,佳作二十名),必須繳交原底片(數位攝影繳交電子檔,電子檔應大於八百萬畫素),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每件參賽作品均需填妥簡章之「金門縣童軍活動攝影比賽報名表」,報名表浮貼於每張參賽相片背面,否則不予評審。
收件地址,請參賽者將攝影比賽作品裝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六十號,教育局」,信封請註明「金門縣童軍活動攝影比賽」字樣(聯絡電話:082-325630,許績川老師)。
比賽將於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一日聘請攝影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公開評選。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畢後,以電話通知得獎者並於金門日報公布得獎名單。
獎勵方式,第一名取一名,獎金新台幣四千元;第二名取二名,獎金各三千元;第三名取三名,獎金各二千元;以上並各頒獎狀乙幀;優選獎十名,各得獎金一千元及獎狀乙幀;佳作獎二十名,各得獎狀乙幀,獎品乙份;入選者並各頒獎狀乙幀。
參賽作品無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評選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得獎作品,金門縣政府及金門縣童軍發展協會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之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金門縣政府及金門縣童軍發展協會共同享有非營利著作財產權)。而得獎者並應交付得獎作品原稿底片及同意書(同意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如無法繳交原作底片及同意書者,即取消獎項並不予遞補。得獎作品經查證屬實係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如涉司法爭訟,概由當事者自行負責。而未獲入選作品主辦單位得視需要徵選作品若干,其獎同佳作作品,其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比賽簡章之各項規範辦理。
